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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C蒂莫-拉姆:中国新媒体转播商要作更大贡献

 

CCTV.com  2008年01月27日 13:1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袁雪

  1月21日,央视国际(CCTV.COM)总裁汪文斌与国际奥委会(IOC)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李红共同揭开了央视国际奥运标识的神秘面纱。

  在2007年12月18日签约成为北京2008奥运会官方互联网/移动平台转播机构的一个月后,央视国际的奥运报道战略终于浮出水面:将利用网络、手机、公交移动、IP电视四大平台,实现台网联动,提供奥运会全部3800个小时赛程的节目。用户可用在线直播、轮播、自主点播等方式实现观看。

  在当天的奥运新媒体资源说明会上,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孙玉胜将央视国际转播奥运会称为里程碑式的事件。其重要意义在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际奥委会首次将新媒体转播权益从传统的电视转播权之中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招标销售。

  实际上,央视国际获得这一权益并非一帆风顺,其中历经了近9个月的艰苦招标和谈判过程。

  央视拿下新媒体权益为何历时如此之久?获得新媒体转播权益的那些传统媒体,又将以何种方式利用这个新兴媒介平台?在北京奥运会转播权益谈判工作即将告一段落之时,国际奥委会如何看待新媒体转播的发展前景?

  围绕这些问题,国际奥委会电视和新媒体权益委员会执行主管蒂莫·拉姆(Timmo Lumme)近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新媒体转播权竞标始末

  《21世纪》:多次负责过IOC电视转播权谈判工作的理查德·庞德先生曾经讲过,为了保护持权转播商的权益,IOC更倾向于让持权转播商同时拥有电视和新媒体的转播权。IOC在美国与全国广播公司(NBC)的合作遵循了这一惯例,为什么在中国却将新媒体转播权拆分出来单独出售?

  Timmo Lumme:中央电视台是亚太广播联盟(以下简称ABU)的一个成员,其所得到的北京奥运会转播合同也是ABU和国际奥委会(以下简称IOC)签订的合同的一部分。在新媒体权益上,ABU具有优先获得权,因此我们从2006年开始与其磋商。

  但是,我们始终没有达成共识。其中主要问题在于,ABU代表着众多国家,各国很难达成一个各自满意,又能让IOC满意的统一协议。所以,最终我们决定分别处理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问题,很显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中国。而我们认为,如果在中国展开公开竞标,IOC可以获得更高水平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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