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祺舜
心理学烟酒僧,坚持客观中立的批判性思维,投身科普的革命之路。

危急情况,人越多的地方一定越安全吗?

  刚刚过去的清明假期,有人过得开心快乐,也有人过得惊心动魄。发生在北京798和颐酒店的事件引发了媒体的“超级关注”,想必大家必然都已看过了好几遍。年轻女子在连锁酒店里险些被人施暴拖走,其间多次遇到各种人群,但是无一援手。幸好最终被另一女子救下。

  事件经过快速的发酵,网上衍生出无数的评论和观点,有人痛心疾首,有人震惊愤怒,有人献计献策,有人围观起哄。

  在纷纷杂杂的讨论中,我发现了这样一种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观点:“没帮忙救人的路人都是混蛋”。

  似乎再次有人站了出来理所当然地对路人的人性做出了判断,将其贴上了一个“不道德”的标签,与人性的“光辉高尚”形成鲜明的对比。

  对此,我只想说:一切脱离情境的道德判断都是耍流氓。

  可能大多数人都会有这样的猜测:遇到的路人越多,得到帮助的概率就应该越大。但是当赤裸裸的显示摆在面前的时候,人们难免会感到痛心。

  那么,路人为何冷漠?在说明自己的观点之前,我要强调一下,本文目的是根据有限的理解来分析事件可能的成因,是为了关注事件本身而不是为了灌输思想,希望所有的人都可以得到理性的对待,而不是情绪化的表达。

  “我们每个人不仅危险重重,而且从根本上说还是孤立无援的。”——美国前总统克林顿

  这并不是个案,此类“冷漠路人”的事件就在这个世界上普遍地发生着。

  我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小悦悦”事件?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一五金城内,两岁女童小悦悦连续被两辆车碾轧,七分钟时间内,相继有18个人路过却视若无睹,不但没有出手相救,甚至连个报警电话都没打。一旁的监控录像悄然记录下了这一切,于是人们纷纷迁怒于路人的冷漠,有人甚至指出冷漠实乃国人的劣根性:如果说那2个司机没有人性,难道18位路人也都这么没有人性吗?社会道德已经沦丧到这种程度了吗?

  其实,这类事件不止发生在国人的身上。2012年,法国导演卢卡斯·贝尔沃克斯拍了一部电影叫做《38个证人》,把我们拉回到1964年发生在美国的一段不堪的社会旧事。

  52年前的3月13日夜3时20分,在美国纽约皇后区克纽公园旁,28岁的酒吧女经理吉娣·格罗维斯在凌晨3点回家途中被歹徒拖入巷中意欲施暴,在半个多小时的行凶过程中,有38个人听见和看到她被刺的情形,但是哀号声中,虽然对面的大楼里很多房间的窗户都亮起了灯,有些人也走到了阳台上,却没有一声呐喊或制止疾呼从窗户里发出。这期间,歹徒曾短暂的停下施暴,但是无数的灯光还是在夜幕下归于黯然失色,歹徒在几次心安后,有恃无恐的完成了犯罪恶行!

  作为社会心理学的一个经典案例,吉娣·格罗维斯谋杀案引发了心理学界以旁观者冷漠现象为主题的大量研究,并使一个概念从此深入人心——“责任分散”,即由于有他人在场,导致个体在面对紧急情境时所需承担的责任相应减少。换句话说,当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在某种程度上抱着“会有其他人管的”念头时,就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对于责任分散效应形成的原因,心理学家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和调查,结果发现:这种现象不能仅仅说是众人的冷酷无情,或道德日益沦丧的表现。因为在不同的场合,人们的援助行为确实是不同的。当看到有人遇到紧急情境时,如果只有他一个人能提供帮助,他会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对受难者给予帮助。如果他见死不救会产生罪恶感、内疚感,这需要付出很高的心理代价。而如果有许多人在场的话,帮助求助者的责任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责任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责任很少,旁观者甚至可能连他自己的那一份责任也意识不到,从而产生一种“我不去救,由别人去救”的心理,造成“集体冷漠”的局面。

  如果遇到危险,如何打破这种局面?

  1、当自己遇到危险时,不要只顾着大声喊叫或只对施暴者发出哀求,一定要让周围的人明白情况。如果没有明确地指出自己遇到了困难,路人很难判断到底是小两口斗嘴还是遇到坏人。比如大喊“救命!这个陌生人想把我抓走”,就比只是大喊“救命”更有效。

  2、美国心理学界给出了一个标准化的指导建议:如果再遇到这样的社会求助你不要面对大家呼号,你一定要坚定的指住一个人,对他说“你,就是你,过来帮我!”明确责任,让人产生责无旁贷的感觉。首选穿制服的,比如警察、解放军,因为他们的制服会产生身份上的约束,赋予他们更多的责任。同时注视着对方的眼睛进行目光交流,或者触碰对方身体请求帮助,更容易让对方无法回避本应承担的责任,出手相助。

  3、在看到别人有难时,不要去想“别人都没去帮忙是不是我就不用去了”,多一份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感,在邪恶面前是拔刀相助还是一起同流合污,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