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活动中的5起案件13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10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六起案件公开宣判。
7号和8号,新疆武警部队处置了一起“针刺”犯罪事件。2009年9月7日17时许,担负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大湾至幸福路区域执勤巡逻任务的新疆武警总队第一支队官兵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大湾北路南端北十三巷发现有一青年手拿针管扎人,现被围堵在该巷内。巡逻分队迅速赶往北十三巷,将犯罪嫌疑人托乎提· 纳斯尔带离至执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