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如何预防职业暴露

  网友提问:我是大理戒毒所的一名普通民警,在日常的工作中经常接触的是一些吸毒成瘾者,他们中多数人患有多种传染病,除积极工作外,我们的民警也面临着被传染上的危险,我想知道怎么防范.谢谢!

  刘志民:首先,我向全体工作在禁吸戒毒战线上的民警致敬!您提到的问题是一个具体的现实问题。确实,戒毒人员当中普遍身患多种疾病,包括肝炎、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有被感染上的可能,因此,在工作中应该严格注意进行防范。我个人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供参考:

  第一、从上述传染病(肝炎、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来看,主要是通过血液暴露和性行为,一般性的日常接触不会被感染,因此,首先不要在心理上过于担心,解除心理负担,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应该特别注意职业防范,避免身体损伤;万一发生可能的体液暴露或接触,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置。

  第二、要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例如:注意体育锻炼,增加自身的免疫力,流动水洗手,注意饮食卫生,有条件的应该尽量做到分餐制。

  第三、由于肺结核发病率近年来有上升的趋势,吸毒人员又是一个易感的高发人群,因此,除肝炎艾滋病外还应注意在入所时进行其他传染病的医学检查,对患者进行必要的隔离,同时应该注意场所的卫生和通风。

  吴尊友:你说的这种情况叫做职业暴露。的确,很多吸毒者由于共用注射器吸毒而感染了艾滋病、丙肝等可以通过血液传播的疾病。

  对于艾滋病,我们国家有专门的规定,凡是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意外被体内携带有艾滋病病毒人员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感染艾滋病的情况,都称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对于人民警察来说,最常见的暴露源就是血液。在工作中,做好安全防护是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的根本保证:

  尽量避免被锐器刺伤、被抓伤、咬伤,尤其是犯人皮肤或口腔破溃而造成出血时更要注意;

  在接触血液、体液时戴防护手套;

  在衣服或身体有可能被血液或体液污染时穿好防护服,做好皮肤和粘膜的保护;

  所有皮肤的损伤处用防水绷带包扎,避免接触血液、体液。

  一旦发生暴露,首先要及时进行伤口处理:

  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现场紧急处理之后,尽快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的评估和确定,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进行预防性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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