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中国好人榜”-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 正文
李全一
李全一,男,52岁,中共党员,四川省成都市龙泉公证处主任。
1994年以来,李全一办理了成都市第一件花果观光旅游合作协议公证和“农家乐”土地租赁合同公证;主办了四川省第一件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科局级干部考试考核监督公证;办理了首个“新农村建设”试点系列公证。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业务由1995年400余件增长到现在的8000多件,成为四川省第一家区(县)级的“部级文明公证处”。10多年来,他累计主办或独办了国内外经济、民事公证近万件,其中疑难、重大公证400余件,无一错证、假证,无一件申诉、投诉案件,未发生一件撤证事件。所办的公证文书发往1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未出现过因公证文书质量问题而被退回的现象。经李全一审批的其他公证员办理的7万余件公证,至今未发现一起假证和主观错证。他先后参与了标的上百亿的土地开发以及招商引资、施工招标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公证服务。
李全一根据有关改制的政策规定,免费为4家“三线内迁企业”类的老企业起草、修改出适合实际情况的5至8种安置协议,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的好评。
他提出了“学习型公证处”的思路,自己刻苦钻研法学理论和公证实务,并先后在中国司法、中国公证等刊物上发表文章30余篇。
李全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证行业规范教育树形象活动先进个人,被中国公证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公证员。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过他的先进事迹。
责编:田诗嘉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