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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玉
叶文玉,女,61岁,贵州省都匀市夕阳红敬老院院长。
1998年11月份,有几个人在都匀市郊区办起一家民间养老院。由于入不敷出,2000年3月,几名承办人宣布散伙。虽然部分老人回家投靠了子女或亲戚朋友,但还有5位老人无处可去。叶文玉看到老人孤苦无依的状况,主动去养老院,真心诚意地向老人们作出承诺,要尽自己一生的精力把养老院继续办下去。她为老人义务洗衣服、煮饭,精心地照顾老人,使老人们感到了温暖,看到了希望。终于有一天,留守的5位老人经过讨论一致决定,请叶文玉来当“夕阳红敬老院院长”。
自从接手敬老院后,叶文玉将整个身心都投入到敬老院的老人身上。那时,敬老院的条件非常差,基本无资金投入,仅有的来源也只是从州、市有关部门那里得到捐送的一些棉被和其他的生活用品。2002年,她又与前夫离婚,亲人分离。面对困难和挫折,叶文玉信守承诺,从不退缩。她为养老院的生存和入住老人的生活,日夜奔波操劳。她把老人当作亲人,与老人们融洽相处,不嫌脏、不怕累,为入住老人擦洗、喂饭,帮老人看病、守夜、送终,替老人的儿女尽孝心。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被叶文玉的坚守承诺的执着精神和勤劳善良的爱心所打动。她周到耐心的服务赢得了老人们的好评,入住的老人安心,老人的家人放心。
经过几年努力,叶文玉开办的养老院社会影响逐步扩大,不少老人慕名来到她的身边。目前,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发展到50多人,年龄最大的103岁,最小的也有70多岁,多半都是行动不便,或者智障的老人。尽管养老院硬件设施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老人管理和护理的难度越来越大,但叶文玉表示一定会信守承诺,只要有社会各界的支持,有老人们的信任,她就将继续把敬老院开办下去,让老人们安心颐养天年。
2005年,叶文玉被贵州省黔南州评为十大孝亲敬老之星,2006年被授予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
责编:田诗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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