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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巧云 |
陈巧云,女,42岁,中共党员,现任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双拥办副主任。
22年前,这位普通的农村姑娘,冲破世俗偏见,嫁给了特等伤残军人闫绍田。22年来,陈巧云用真诚的爱让一个瘫痪之人奇迹般地重新站立起来,用坚强的爱创造了一个美满的"光荣人家"。
1985年,21岁的闫绍田在祖国南疆的一次战斗中被地雷炸伤,失去了双腿和左手。医生说:"这位英勇的战士,可能要终生与床为伴了!"然而,英雄却打动了同乡、同学陈巧云的心。1986年,陈巧云抱着"陪着他,照顾他一辈子"的执着想法,毅然与还在医院治疗的闫绍田结为连理。
结婚是漫长考验的开始。陈巧云怀着对丈夫真切的爱,一边护理闫绍田,一边到村办厂、建筑工地打工挣钱。身材瘦小、身高不足1.6米的她,要照顾70多公斤重的丈夫,其艰辛程度可想而知。
康复期间,为了让丈夫尽快学会用假肢走路,她制订了丈夫的锻炼计划,当起丈夫走路的陪练员。训练初始,丈夫的体重全靠她支撑。为了保护丈夫,她时常摔得鼻青脸肿。奇迹一点点到来:丈夫慢慢地由挪几小步变成挪几大步;由挪又变成了走,开始走几米,到后来的几十米、几百米;由依扶着人练变为搀扶着练,再变为后来的独自练。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闫绍田终于可以甩掉拐杖自己行走了。接着,他开始学做家务。如今,扫地、拖地板、煮饭、烧菜等他都能操持了。
日常生活问题基本解决了,陈巧云鼓励丈夫走向社会。在省残疾人运动会上,闫绍田荣获过铁饼比赛的银牌、射击比赛的铜牌。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下,陈巧云夫妇从乡下搬进了城里。闫绍田创办了搬运公司,吸纳了20多名下岗工人再就业。公司创办以来,上缴社区管理费5万多元。闫绍田还积极关注国防事业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担任校外辅导员,应邀为学生做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报告百余场。
陈巧云感动了江都,感动了江苏。她多次被授予省、市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拥军模范称号;2005年11月,她的家庭荣膺全国十大情系国防好家庭称号;今年5月,江苏省委宣传部将陈巧云作为重大典型进行了集中宣传。
责编: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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