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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宏国
冯宏国,男,38岁,中共党员,广东省阳江市自来水公司职工。
2006年5月16日下午,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广东省阳江市城区桔子西路榕园小区盗窃一辆本田女式摩托车,被小区保安发现并大喊捉贼。此时,在事发地点附近的冯宏国听到喊声后,立即奔向事发地点,奋不顾身地拦住歹徒去路,力图将摩托车拉住、掀翻。歹徒为了甩掉拖住车尾的冯宏国,当即加大马力,连车带人将冯宏国拖出了二三十米,见冯宏国仍然紧抓不放,歹徒又慌忙拔出手枪击中了冯宏国的左胸,顿时血流如注。冯宏国捂住伤口,忍着剧痛,毫不退缩,继续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在这关键时刻,群众陆续赶到,冯宏国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剧痛坚持与群众和民警将歹徒制服,但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他支持不住而晕倒在地。经过医生的努力抢救,冯宏国脱离了生命危险。
当冯宏国还是学生时,在雷锋精神熏陶下,他就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冯宏国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上体育课时拾到10元钱,这在当时农村也算不小的数目了,但他毫不犹豫地上交给老师。平时每当看到身边的同学或邻居有困难,他总会想方设法施以援手,还常常和小伙伴们到敬老院探望孤寡老人,热心为他们排忧解难。
1987年,高中毕业后,他踏上了军营之旅。有一次,在执行任务路经一个集市时,忽然听到有人喊“捉贼”。原来是群众正在围捕一名扒手,他立即冲上去,在群众的协助下制服了手持凶器的扒手;在一次外出公干时,发现一名被手扶拖拉机撞倒的小孩,他抱起小孩徒步赶往数公里之外的卫生院,使小孩的生命得到挽救。当孩子父母要给钱以表感谢时,他却婉言谢绝了。
1991年,冯宏国退伍回到地方,进入阳江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他刻苦学习钻研业务知识,注意虚心向技术骨干和老同志请教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岗位技能和操作水平,逐渐成长为厂里技术能手。不仅如此,他生性嫉恶如仇,富有正义感,遇到社会上的不法行为,敢于挺身而出。有一次,下夜班回家途中,遇上一个正被警员追赶的歹徒,他马上冲上前去拦截,为失主夺回了财物。这样的事情在他身上多次发生,在他居住的小区,群众谈起冯宏国,无不竖起大拇指称赞。
2006年12月,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冯宏国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责编:刘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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