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中国好人榜”-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 正文
王秀珍
王秀珍,女,50岁,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北城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改革开放后,王秀珍从做豆腐、捂豆芽起步开始创业,先后创办9家企业,年产值达2亿多元,每年为国家上缴税收1100多万元,为650多人解决了就业问题。她每年用自己企业的收入慰问部队、慰问老人,支持学校办学,捐资400多万元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她连续5年在“八一”节和重阳节慰问部队官兵和全村老人,慰问金额达70多万元。2007年春节前夕,她请全村600多位老人吃年饭,祝福老人们健康长寿,给老人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王秀珍先后捐款10万元,修通北城镇主干道腾霄路并浇筑成水泥路,出资80万元修复北城的历史文物高古楼,捐款近20万元为北城中心小学订制720套课桌、购买10台电脑、修建厕所。2000年被选举为北城镇居委会主任后,她拿出自己的全部工资先后为28户特困户、15名老弱病残人员解决生活困难,先后把4名孤寡老人接到家中长期赡养,直到送终。目前,她家中仍有2名被赡养了10多年的残疾人员。
王秀珍用博大的母爱去感化迷途青年。10多年来,她接收了100多名失足青年、智障人员和离异家庭子女在自己的企业就业和在家中生活,有97名青年迷途知返,帮助27名吸毒人员成功戒毒。1999年11月,王秀珍被授予全国双学双比先进女能手荣誉称号,2001年5月被授予云南省玉溪市第二届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称号,2006年4月荣获玉溪市劳动模范称号,2006年9月被授予云南省三八红旗手及新农村建设致富带头人,2006年12月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母亲。2007年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
责编:毛婷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