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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全面启动,督查范围据说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那么,国务院组织的大督查是督查什么呢?

小编答

广泛的督查实际上是对施政现状的全面摸底,是确保政令畅通的一种监督方式。据小编了解,自2014年以来,本届政府已经开展了三次大督查。前两次大督查分别于2014年与2015年启动。

第一次大督查是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的一次深入“自检”。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政府工作报告》对2014年重点工作也作出了部署。为了切实贯彻相关政策、推动重点工作收获实效,2014年6月初国务院发出通知,启动督查工作。

从督查结果看,2014年全面大督查促进了各项工作取得进步,对于树立勤政守信的良好政风、推动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此后,2015年,国务院再度亮出督查之“剑”,到如今,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全面启动,督查渐成政府工作新常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示,督查要“检查工作、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落实”,打通国务院决策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确保兑现新一届政府“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的承诺。

那么,国务院督查组具体是督查什么内容呢?从三次国务院督查的情况来看,每次督查的侧重点都不一样。第一次大督查,重点关注调结构惠民生,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第二次大督查,重点关注落实稳定增长,大力促进改革情况。

而此次启动的第三次全面大督查,基于2016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大背景,此次督查把重点主要放在了与经济领域有关的方面,其中保障和改革民生,也被列为重点,主要包括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四方面工作。

据称,此次督查旨在着力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着力推动重大政策举措、重点投资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加快落地,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您一定好奇,国务院督查组是怎样发挥督查作用,实现督查目标的呢?

首先来看看督查组的成员构成。小编了解到,第一次大督查每个督查组都由一个部级官员带队任组长,并根据每个督查组督查任务的不同,安排了来自不同部门和单位的司局级干部参加。

如第七督查组由水利部部长带队,督查组成员包括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水利部、财政部、住建部和银监会的司局级干部,督查的对象是湖南、湖北、河南和陕西四省。

中央部委在督查其他部门和省市的同时,也接受了督查。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也在被督查之列。此外,中央编办的人员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督查组成员的身份参与了国务院督查组,国家统计局也派出人员全程参加督查工作。每个督查组还有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司局人员担任联络员。

而在督查方式上,全面大督查既有各级政府的“自查与实地检查”,又引入了“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可以说,既“督地方”也“督部门”。

有的督查组还专门设立“约谈”环节,与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改革力度不够的部门负责人一对一沟通,这将进一步倒逼部门加大下放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此次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将继续采用先自查后实地督查的方式。在各地区、各部门先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国务院将于9月18日派出20个督查组赴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对2015年大督查中受到国务院表扬激励的20个市(州)、20个县(市、区),实行“免督查”。

那么督查的实际效力主要体现在哪里?

在前两次的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肯定了各地方、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务院相关政策措施取得的成就,同时也的确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地方“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仍然突出,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仍有待加强,一些中介机构俨然扮演了“二政府”的角色。部分配套政策出台不够及时或还不够完善,一些项目配套资金仍不到位,以及“最后一公里”问题仍然存在等。

发现问题后,重在解决问题。2015年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后,经监察部审核,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四川、甘肃、青海7省对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其中涉及地厅级5人、县处级20人。

例如,甘肃省庆阳市人大财经工委原主任、规划局原局长罗俊峰,因未执行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让规划局所属规划设计室变相违规收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存在失职、渎职的不作为情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撤职并降为副县级;

吉林省四平市在落实国家下达的2014年棚户区改造任务中有8165套,占任务总数的87.2%,未按时限要求开工,却虚报完成任务量和整改情况。四平市副市长、棚改办主任王宇因在审核环节不作为、疏于职守、把关不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此外,督查更大的意义还在于推动政策落实。2015年第二次大督查过程中,在重大稳增长项目建设方面,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铁路投资要保持在8000亿元以上、新投产里程8000公里以上”、“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等任务,通过督查加大推进力度,顺利完成。截至2015年底,11大工程包开工326个项目、48个专项,累计完成投资超过5万亿元。

在闲置土地处置方面,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处置闲置土地85.4万亩,占闲置土地总量的81.3%,处置比例比大督查时提高了58.3个百分点。大督查时处置闲置土地进度较慢的9个省(区、市),闲置土地平均处置比例从大督查时的25.2%提高到93.5%。

对于督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褚松燕认为,在中国这种庞大的单一制国家,政令自上而下的传达和落实,需要后续的评估,而督查正是这一评估过程的一部分。督查能够发现问题与政策预期目标的差距,以及政策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跟目标不一致的地方。这也是决策过程本身的一种修正。

2014年至2016年,中央政府连续三年开展大督查。相信今后,各地各部门如果都能在建立督查长效机制上用心下力,推动督查机制常态化,对查出的问题坚决整改,那么这种立行立改的实际行动必将提升政府公信力,各项政策也必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造福人民。

本文参考:
      揭秘国务院督查的“内幕” 新华网 2014-07-11
      国务院三次大督查:解决了哪些问题?有哪些亮点? 中国网 2016-08-30
      第二次国务院全国大督查有何不同? 北京青年报 2015-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