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 提问

网友emily问

近年来,儿童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成效显著。那么,当孩子遇到侵害时,我国具体有哪些“武器”可以给予孩子保护呢?

小编答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也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针对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高发的严峻态势,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密集出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并发挥联动机制,给予未成年人群体措施更有力、程序更严谨、领域更全面的充分保护。那么,在儿童节来临之际,小编就给您梳理下,在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方面,政府所密织的制度之网。

首先,司法解释方面,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构建了“公安机关接到儿童及不满十八周岁少女失踪报案必须立即立为刑事案件”、“拐出、拐入、中转及途经地均有权并应当管辖”、“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等多项具有开创性的制度和原则。

该《意见》的发布解决了长期以来儿童失踪报案立案管辖难、追责难、惩处力度不够等诸多难题,并对依法严惩和遏制拐卖犯罪起到重要指导作用,堪称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2013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起草《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集中体现“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的指导精神,明确了“奸淫幼女明知认定标准”、“教师、监护人等特殊职责人员性侵从重处罚”、“公共场所当众猥亵认定”、“校园性侵案件中教育机构民事责任承担”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法律政策适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对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起草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确立了公权力对家庭暴力依法、及时、有效干预,对弱势群体特殊保护等原则,规范了对家暴行为的发现、干预机制,创设了接报单位负责制,明确了认定家暴案件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标准,确立了相关的量刑尺度。

作为我国第一个全面反对家庭暴力的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为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做了铺垫。

上述三份司法政策文件,被社会誉为“当前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领域的三部曲”。

近期,针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长期以来不受刑事追责等状况,围绕刑法新近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又起草了《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将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

除以上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发挥联动机制,促进各机构、部门协同配合也是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的切实举措。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儿童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相衔接工作机制,并确定10家中、基层法院作为“涉家暴刑事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探索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综合治理和被害人的全面救助保护。

另外,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建议研究设立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4月,为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国务院已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最高法院建议借鉴相关工作经验,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共同研究解决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突出的迫切问题。

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历来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而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更是重中之重。相信随着我国儿童司法保护的日益强化,孩子们生活、成长的环境必将日益健康、安全、和谐。

本文参考:
      孩子,当你遇到侵害时请拿起这件“武器”保护自己 人民法院报 2016-05-31
      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 人民法院报 2016-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