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 提问

网友小玉问

两会召开前夕,众多政协委员的提案见诸媒体,那么,政协委员的提案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呢?

小编答

《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指出: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简单来说,政协提案就是书面的意见或建议,但它又不同于政协会议中的即席发言和来信来访,因为它一经提交是要必须办理的,必须保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

在正式回答它是怎么产生之前,小编有必要把政协委员的提案和人大代表的议案区分下。

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人大代表的议案一经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力;而人民政协是政治协商机关,政协委员提案是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人大代表议案,一般只在大会期间提出,而政协委员提案,既可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休会期间提出。

提案的提出一般有四种形式:一是政协委员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二是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可以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三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四是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

讲完这些宏观的,小编再举个具体的例子,讲讲一份提案具体是怎么产生的。

要知道,好提案可并非脑子一热就能写就,它需要认真调研,需要充满理性的思考,需要完备的知识和能力。只有认真细致地调研走访,提案才能最终转化为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惠民实事。它的提出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过程。

今年“两会”期间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以下简称民进中央)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大非遗传承人保护力度的提案》,直指非遗保护的核心基础问题——非遗保护说到底是对非遗传承人的抢救和保护。那就来让我们看看这份提案到底是怎样产生的。

首先聚焦选题、广泛调研。

2015年初,全国政协经过与各民主党派的充分协商,确定由民进中央与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在当年11月共同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双周协商座谈会。为了筹备此次双周协商座谈会,2015年“两会”后,民进中央即围绕非遗保护议题进行了调研部署,发动民进省级组织和民进中央文化艺术委员会开展调研和讨论。

调研之后要深入分析、找准症结。

在扎实的调研基础之上,民进中央又与中国民协联合组织召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专题研讨会,邀请非遗传承人和非遗研究专家进行深入研讨。通过调研发现了人才、创新、制度等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

问题主要有三:传承人老化,面临普遍断层、后继无人困境;传承人生存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传承人认定工作有待完善;

最后经过推敲琢磨,提案出炉。

2015年11月19日,全国政协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如何更有效地抢救和保护非遗传承人,如何从法治的角度做实非遗保护工作,如何用“本地化+互联网”的机制推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以及少数民族地区非遗保护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讨论。

经过讨论与打磨,提案初稿拿到专家评审会上讨论,相关专家又提出了专业意见;充分吸收专家意见,并征求民协专家意见后,民进中央参政议政部相关人员数易其稿,最后将提案终稿提交民进中央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

目前这份提案已上交,提案提出,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就会成为正式提案了,而正式提案将交付到有关单位办理。

一般正式提案交付到有关单位办理后,必须保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据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消息,2015年,全国政协立案的5000多件提案绝大多数已经办复,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那么,2016“两会”我们期待有更多利国惠民的好提案通过,并最终转化为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事。

本文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大非遗传承人保护力度的提案 中国日报网 2016-03-01
     两会鲜知道:5W带你读懂全国政协开幕会 新华网 201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