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体育 | 娱乐 | 经济 | 科教 | 少儿 | 法治 | 电视指南 | 社区 论坛 博客 播客 | 网络电视直播 点播 | 手机MP4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黄学军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7月09日 12:59 来源:

     

    8月1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广东省委分别授予黄学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表彰大会在广州省委礼堂隆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国聚,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等领导出席这次表彰大会。我省三级法院干警代表和省政法其他部门干警代表共1500多人参加这次大会。 

    表彰大会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国聚同志主持,在国歌声中拉开序幕。会议首先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杜万华副主任和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雄同志分别宣读关于授予黄学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和“人民好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同志,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元同志,分别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广东省委为黄学军同志颁发“全国模范法官”和“人民好法官”证书。

    会议最后,王华元副书记和黄松有副院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王华元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黄学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黄学军同志不厌其烦做好司法调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以及社会稳定的经验难能可贵,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向黄学军同志学习,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权威,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而努力奋斗。

    黄松有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黄学军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典范,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系人民,把握法律内涵,用活调解艺术,自觉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维护当事人特别是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辨法析理去实现案结事了,通过定纷止争去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号召全国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向黄学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在先进典型的鼓舞带动下,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指针,扎实工作、开拓进取。

    “全国模范法官”是全国法院系统奖项中最高荣誉的称号,这次表彰大会是省委召开的表彰大会,是我省法院系统最高规格的一次表彰会。黄学军同志所获得的殊荣,既是她本人的光荣,也是我们佛山全市法官的光荣。我们相信,这次表彰大会,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市法院向黄学军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在黄学军同志的先进事迹鼓舞下,我市法院干警必将激发出更高的工作热情,以更大的干劲做好本职工作,为全面完成审判等各项工作任务作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责编:多国丽

1/1页
相关视频
更多视频搜索:
CCTV-1  CCTV-2    CCTV-3    CCTV-4    CCTV-5        CCTV-6       CCTV-7        CCTV-8  
CCTV-9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新闻  CCTV-少儿  CCTV-音乐  CCTV-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