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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军被评为“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7月09日 11:42 来源: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当晚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法治的力量-2006”大型专题晚会上,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黄学军副庭长成功当选为“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至此,黄学军同志是本年度全国法院系统及我省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干警。 

    “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的评选活动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并为了迎接2006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的到来及表彰本年度对促进中国法治进程有重大影响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法治人物”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据介绍,“十大法治人物”的评选活动先后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网络由电视观众推荐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第二阶段组织国内10位著名法学专家,由他们从候选人当中,投票选出10位年度法治人物;第三阶段是在12月4日晚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正式公布2006年度法治人物并为获奖者颁奖。佛山中院黄学军同志是佛山中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通过狠抓队伍建设而涌现出的典型代表,她以其突出的事迹征服了观众和评委,而成功当选为“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应邀到晚会现场为黄学军同志颁奖,他指出黄学军法官是近年来全国法官中涌现出的杰出代表,并号召全国法官要向她学习。给黄学军撰写并宣读颁奖词的是德高望重的法学家曾宪义教授,他在颁奖词中这样写道:“黄学军是一位人民法官,十年来,她审理的2000多起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申。她牢记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秉持法律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坚守清正廉洁、不徇私情的职业道德,将调解与审判相结合,化干戈为玉帛,维护着社会安定与和谐,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她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称号。” 

    此前,全国法院系统的重大典型人物李增亮、宋鱼水、金桂兰等三位法官曾先后被评为2003至2005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今年已是第四届年度法治人物的评选活动。


 

责编:多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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