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旅馆物品被盗店家该不该免责
“我来渝采访时,朋友请我吃饭,我就把笔记本电脑和相机放在房间内,结果被小偷偷走。找到宾馆老板,他竟让我自己负责。”湖北知音传媒集团的女记者姜文25日向本报求助。
女记者宾馆被盗
姜文称,本月22日,受单位委派,她出差来重庆采访,在同事推荐下,入住位于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新上海大厦A栋的重庆思香居酒店式公寓。23日晚7时许,一重庆朋友请她吃饭,嫌带着东西麻烦,便将一部10英寸笔记本电脑和一部尼康D40相机,放在在房间。
晚上10时,她回到房间,发现电脑和相机不翼而飞,行李包也被人翻动过。她随即报警。
两民警很快赶到,进行了现场取证和勘察。“女服务员表示宾馆没有责任,老板张伟说了一句各人该遭,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姜文很气愤:“电脑和相机价值7000多元,按照采访行程,我下一站要到成都,而电脑和相机被盗,我根本无法工作。”
宾馆表示不负责
25日,记者采访了为姜文办理入住手续的宾馆服务员张声康。
张声康称,该宾馆是一个家庭式旅馆,只有五六个房间,办公室、接待处一概没有,仅靠她一人接待客人、安排房间。“我觉得姜文失窃,跟宾馆关系不大。”张声康说,宾馆在开房的押金条上清楚写着:重要物品请交前台存放,如重要物品在房间里遗失概不负责。“何况,我们怎么知道她带了哪些东西。如果都要我们赔,要是有人吃诈咋办?”她说。
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解释,宾馆有保护好顾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但不能夸大该义务。如果善意告之“贵重物品存前台”、门窗完好、加强安保工作、失窃后积极配合警方破案等,尽到了这些义务,宾馆便没有责任,“就好比拿到了免责的金牌”。
记者拨打了老板张伟的手机,提示音为“因故停机”。由于该宾馆没安摄像头,姜文等查看了大厦监控录像,一无所获。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
酒店宾馆服务有“级差”
记者昨日走访了解放碑附近多家酒店、宾馆,发现越是规模大、档次高的酒店,对寄存服务越是重视。
海逸酒店谢经理表示,作为五星级酒店,他们一直很重视顾客的贵重物品保管,基本上没有遗失物品的情况。“每位顾客有一个自己专属的保险柜,用于存放贵重物品,保险柜有专人24小时看管。顾客退房后,酒店会安排服务人员前去查房,一旦发现顾客忘记带走物品,会立即封存好,并尽快通知顾客前来领取。”他介绍。
解放碑民族路173号6楼的星豪宾馆,虽然没有提供专门的保险柜,但每位客人在入住之前都要填写一份《住宿登记表》,上面有需要寄存的物品栏,客人填好后,可将贵重物品放在前台保管。
较场口的月友宾馆,一般是客人自己保管重要物品,如客人主动提出寄存,也可寄放在前台处。
位于小米市四贤巷三号青鸟大厦5楼的渝咏宾馆,也没有专门用于存放顾客物品的地方,贵重物品由顾客自理。
记者发现,大部分中小型宾馆未对顾客提供贵重物品寄存服务,但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的告示,一旦发生失窃,宾馆可以此为由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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