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弹”嫌犯是个什么样的人
王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记者昨日采访了其母亲和社长。
记者联系上王某母亲封某。封某称,儿子一直为了家庭贫困和自己的近视眼感到自卑,也时常埋怨没给他治眼睛。
封某称,儿子今年23岁,就在儿子一岁时,她患了内风湿,在綦江、重庆都治过,没治好,直到七八年前瘫痪了,从此什么事都做不了,里里外外全靠丈夫一人。
封某说,他们只靠种庄稼,没有什么经济收入。现在全家能吃低保,每年总共有1400元左右。她家的电话还是孩子出去打工后,为方便联系,由孩子伯伯出钱安的。
王某小学毕业后,因家穷没法读初中,就在家耍起。由于眼睛近视,在外打工也受影响,每月比别人少很长一截工资。他很自卑,在家时就在家里看小说、看电视,从不出去耍,也不去赶场。封某所在社的社长朱代木称,王某报炸弹这招就是在电视上学的。
封某称,2005年,儿子跟随亲戚到温州打工。没去多久,亲戚打电话通知他们,说儿子说话不对头,经常自言自语说“我在某某旅馆”、“好多人来抓我来了”。他们安排人去把孩子接回来,送到綦江精神病院治疗。儿子犯病时,连他父亲都要打。而在以前,儿子一直正常。
为何会发病?封某没有说。不过朱代木称,2005年,王某到温州打工时,在那边干了五六个月,期间因为他想追求一个女大学生被拒绝,不久后就发病了。
南岸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杨传东称,嫌犯的犯罪动机是想犯罪后死在看守所,然后让父母得点国家补偿。
嫌犯还是个孝子?面对记者疑问,朱代木称,王某确实有孝心。他在家煮好饭后从不单独吃,必须等到父母一起吃。家里的鸡蛋、好吃的,也要喊父母吃。
封某提起儿子的孝顺,哭起没停。她说,儿子在外打工时,经常给家里打电话,问她病好点没有,还告诉他爸爸:“你有高血压,要少做点事。妈妈瘫了动不了,要把饭端到床前。他挣点钱舍不得用,说是把钱留给我治病。”
“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开导、劝解他,要往好的方面想。”封某哭着说,就在案发当天,儿子还在说“想去坐牢”。她以为他犯病了,开导他,希望他朝好的方面发展。
记者了解到,昨天,王某的父亲从綦江赶到重庆来看望儿子。
法律资料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的,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责任能力完全具备,不符合无责任能力和限制责任能力所要求的心理学(法学)标准,因而应当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作者:罗彬 罗玺)
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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