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7月22日报道经过6年的马拉松式官司,49岁的吴素真近日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证明不是“精神病人”,而强制“治疗”她22天的精神病医院则被判赔5万多元。
2003年9月13日,因为“血泌乳素高”,吴素真到厦门市第一医院治疗。
10月21日,由于对出院的时间安排上存在分歧,她和医务人员发生激烈争吵,当时情绪激动的她甚至骂护士是“婊子”。
厦门市第一医院怀疑她得了精神分裂症,于是联系了专业治疗精神病的仙岳医院的医生前来会诊。
当天下午,在综合了仙岳医院的会诊意见后,厦门市第一医院为吴办理了转到仙岳医院治疗的手续。
吴不愿去仙岳医院,保安来抓她的时候,正在医生办公室的她拼命反抗,“手不小心拉倒了心电图机”,把机器摔坏了。
吴的丈夫闻讯赶到仙岳医院,起初不肯在入院单上签字。“但仙岳医院一位医生对我老公说,‘你老婆砸坏了第一医院的心电图机,如果你不签字,说你老婆是正常人的话,你们要赔几万块钱’。”吴告诉记者,听医生这么说后,她丈夫才签字同意她住进仙岳医院。
转入仙岳医院后,医院对吴使用了抗精神药物、激素等进行治疗,“还把我绑起来,然后捏着鼻子灌我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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