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破坏的金代长城遗址。本报记者 曹红涛摄
没落实文保措施就开建高速公路
有800多年历史的金代长城遗址遭严重破坏
日前,有800多年历史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代长城遗址(又称金代界壕)甘南县段,因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未落实文物保护措施而受到严重破坏。被破坏的这段遗址位于黑龙江省甘南县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处。记者8日在甘南县欢喜村北约1.5公里(新建设的301国道1标段0公里)的现场看到,这处被称为“金东北路界壕”遗址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插上了“施工重地”的牌子,旁边堆着不少钢筋等建材。
保护规划早已送交工程指挥部,仍旧野蛮施工
据甘南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在金代长城主墙体南侧约15米处,已被人为挖掘出一个南北长14米,东西宽10.5米,深1.5米,占地147平方米,取土220.5立方米的土坑;在主墙马面基底部近1米,打了1个直径2.3米的圆形坑(桥桩);在副墙上打了4个直径2.3米的圆形坑(桥桩);在墙体遗址两侧的保护范围内,分别建设了3个临时工棚。人员踩踏和施工车辆碾压对金长城遗址造成严重破坏。
在施工现场的一块蓝色牌子上,标明此处工程是“绥满国道阿博高速公路ABLJ—01合同段”。据一位工程指挥人员介绍说,此处在建的是一座跨越金代长城遗址的立交桥,同时该桥也是一座跨省界的大桥。当施工人员被问及“是否知道施工地是文物保护单位”时,均是一脸茫然。
据了解,黑龙江省文化厅基建考古办公室6月27日接到报告称,有公路建设单位在金代长城遗址保护区域内施工,破坏了遗址。黑龙江省文化厅随即责成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等候处理。6月30日,由黑龙江省文化厅、省考古研究所以及齐齐哈尔市文物管理站等多家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被施工破坏的金代长城遗址现场。专家认定这是一起罕见的破坏文物古迹事件。
“修桥原本是为了保护这处珍贵的文物遗址,不受高速公路建设影响,但野蛮施工反而造成了更严重的破坏。”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赵评春介绍,在此次301国道公路建设前期准备阶段,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对公路建设沿线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发现了11处古代文化遗存,并制订了保护规划书交给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但在文物保护措施未落实的情况下,竟发生了这起遗址破坏事件。
黑龙江段已停工,内蒙古一侧仍在继续
据黑龙江省齐甘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甘南)扩建指挥部负责人称,初步了解是施工单位越省界进入黑龙江省施工破坏了文物古迹,由于涉及跨省管辖问题,指挥部也正在追查。
据记者调查走访,这一标段的承建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招标来的一家企业,他们承担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至博克图高速路段,而施工单位则是黑龙江省内一路桥建筑企业。
目前,金代长城遗址,施工单位大型施工设施已经撤出现场,但内蒙古一侧施工仍在继续,用于加强防御性能的金代长城复墙建筑已被挖断。
考古专家称,金东北路界壕边堡的文物保护对研究金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种施工破坏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目前,事件仍在调查中。
金代长城(延伸阅读)
金代长城约始建于金太宗天会(公元1123—1135)年间,全长5500公里,部分在俄罗斯和蒙古国境内,在中国境内长约4600公里,主要分布在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是规模宏大的古代军事防御工程。金代长城遗址也是黑龙江与内蒙古的分界线。2001年,经国务院核准,将跨越内蒙古和黑龙江的金代长城遗址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国家文物局开展了为期5年的全国范围“长城资源调查”,金代长城遗址正式被列入长城资源调查体系。金代长城遗址黑龙江段共跨越齐齐哈尔市的碾子山区、甘南县和龙江县,全长213公里。记者 曹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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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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