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王奕)6月27日清晨,中关村海龙电子大厦三层一电梯间起火,一旁的北京和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雍)库房受殃及,大量产品被烧毁,据估算损失近150万元。和雍认为海龙应负全责,但在火灾发生后10天来一直索赔无果。海龙方面昨天表示,责任比例问题需消防部门调查后认定,他们不会“赖账”。
百余万元产品尽毁
和雍科技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温文称,火灾发生在6月27日早上7点左右,但他们当天上午8点20分才接到失火通知。海龙以进行消防演习为名进行了现场隔离,直到上午9点半和雍人员才进入火灾现场。和雍提供的当时照片显示,库房门口堆满了被烧毁及在灭火过程中被浸泡的笔记本电脑、投影机等产品,现场十分混乱。事后,和雍进行清点,发现直接损失近150万。海龙方面对此损失表示认同。
温文称,火灾发生后,海龙方总经理高伟华表示会妥善解决此事。
协商十天仍无结果
火灾发生后,和雍处于停业状态,一直在与海龙协商赔偿事宜。温文认为,海龙大厦将电梯间大量出租给经销商,导致电梯间旁堆放货物具有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此外,起火时间属于非营业时间,责任完全在海龙。因此,和雍要求海龙赔偿所有损失。
对此赔偿方案,海龙表示拒绝。10天来,除了双方负责人不断协商外,和雍100多名员工也曾多次声讨海龙,并和保安发生冲突。
责任问题尚待认定
昨天中午,记者在海龙大厦看到,火灾现场入口已被蓝色布条完全封锁,旁边贴着《封锁火灾现场公告》,禁止任何人擅自进入。温文称,前天海龙方负责处理此事的专人开始与其协商赔偿事宜,最后对方同意赔偿80万,但温文拒绝。
按照约定,双方昨天再次进行了协商,但仍无结果。
昨天下午5点,海龙品牌宣传经理傅利称,起火后海龙称是消防演习,是为了稳定现场。起火点电梯间周围的确堆放了一些货物,但海龙并未将此处出租,是商户自发堆积。海龙的确监管不力,导致电梯间旁无序堆放而存在安全隐患。
傅利称,7月2日海龙对外发布了《海龙电子城就某商户刻意干扰正常经营秩序事件的特别说明》,该说明中称,海龙会等待消防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后,双方协商进行解决。而现在,和雍单方面要求海龙在消防部门没有出具鉴定报告的情况下承担全部损失,这种要求已属过分。目前海龙同意初步与对方协商,是为了稳定商户的情绪,但具体的赔偿方案肯定要等到调查结果出来才能定。如果鉴定意见出来后海龙需要负全责,他们会据此支付全部赔偿。
昨天下午5点,北京市消防局宣传处的李先生称,即使失火时间在非营业时间,也需要查明起火原因后才能追究责任。
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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