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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对重庆造假状元,严惩还是宽容?

 

CCTV.com  2009年07月03日 04:0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京报   

  - 观点交锋

  7月2日凌晨,北京大学本科招办负责人表示,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招生办在核实全部事情之后决定,放弃录取改变民族成分骗取加分的重庆考生何川洋,并报学校批准。(7月2日《新京报》)

  为捍卫“公平诚信”,不能破例

  公平、诚信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道德基石。此次北大拒绝录取曾更改民族成分以骗取高考加分的何川洋,既是对民意和舆论的尊重,也有充分的政策法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杀一儆百”,有助于肃清日益严重的高考舞弊之风,守住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

  近年来,尽管形形色色的高考舞弊现象层出不穷,但公众对高考公平的认可度仍然很高,分数面前实现了人人平等,并且,确实有许多寒门子弟通过高考改变了自己与家庭的命运。因此,如果听任对高考公平的损害,那么其危害就不仅限于教育领域,整个社会的秩序都可能失范;尤其是某些权势者在高考中为子女谋取非法利益,这绝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人诚信问题,甚至也不仅仅是政策、程序上的问题,其背后往往牵涉到非常复杂的腐败链条。何川洋的父亲是当地招生办主任,母亲是组织部官员,而这起事件曝光后,重庆方面立即对其父母作出了停职的处理,因为他们担任的职务与这起弊案显然有着直接关联。

  其实,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网友,对何川洋本人并无恶意。作为一起弊案的知情者或者是被动的参与者,他已经为此付出了代价,而且由于他考试成绩的优异,我们还很愿意给他更多的同情。但是,我们却也不能容忍北大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对他“网开一面”,不用重典,焉能淳正风会?

  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犯了错误,确实可以原谅,也应该鼓励他汲取教训、改过自新。但是,腐败却决不能姑息,公平诚信这条底线是不能开口子的。

  □林耀国(博士)

  为平众怒而严惩,不如宽容

  对状元何川洋,到底该不该严格执法?舆论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严办,一派主张宽大。其实,从道理上讲,两边都有道理。但是,我想问的问题是,为什么这样一个明显违规的事实,网上会出现两派?至少,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是,现在我们的社会,诚信这个在西方看来是最大问题的东西,基本上已经无所谓了。教育,原本是应该把培养学生诚信作为首要任务的,但现在的学校,无论大、中、小学,造假舞弊已经屡见不鲜。中小学不造假的老师,很可能会被淘汰;中学会考,大部分学校都是抄袭的天下;刚刚结束的大学本科评估,不少学校都是老师带着学生有组织的造假,就连一些大牌教授,甚至校长副校长都带头抄袭。

  像改民族成分这种事情,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是司空见惯的小事了。据笔者了解,不少从民族地区来的学生,只要家里有点本事的,都会想方设法把自家孩子改成少数民族,占那点民族加分的便宜。重庆状元何川洋的家长,属于有权人,而且是当地直接负责招生的大人物,爱子心切,利用职权,为自己孩子改民族,的确也相当可恶。一个能考上状元的孩子,按道理,家长是不应如此弄权的。如果早知自家孩子能成状元,估计当初打死他也不会这样做。反过来,说明这家长,不仅可恶,而且糊涂。这个事,孩子自己也应该知情,为什么成绩如此优秀者却如此没有志气,不加阻止,也应负一点责任。

  显然,比较起来,那些有组织的造假,那些大牌教授和校长们的抄袭,比起一个考生改民族,哪个是大巫,哪个是小巫,我想,每个人都明白。如果从处理这位状元开始,有关教育管理部门能够严格执法,取消其入学资格,从此以后,对类似问题发现一个处罚一个。同时,对学校里所有不诚信的行为“开刀”,将所有被曝光的抄袭舞弊者,不论是谁,统统处理,不假姑息,杀一儆百,那么,我认为严办这个状元,是对的。但是,如果教育管理部门,放着这些影响更恶劣者不去查办,单单因为这个状元惹出了网络事件,为了暂时平息众怒,渡过难关,就严办这一个,那我看还是算了。

  大恶在,不是不能究小恶,但前提是大恶也得一并追究才是,不追大恶,只究小恶,不仅难以服人,而且有可能将小恶引向大恶。  □张鸣(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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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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