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7月2日电(记者胡锦武)为他人办理227个虚假户籍,收受贿赂21万余元,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原民警赖晓雷6月30日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7月至2007年10月,赖晓雷利用担任宁都县公安局田头派出所户籍民警之便,先后与他人勾结,假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等名义,凭空将人口信息录入电脑,共为227人办理了在宁都县田头镇空挂落户的虚假户籍。此后,赖晓雷以每户2000元或4000元的标准获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15570元。
经查,赖晓雷办理的227人虚假户籍中,有112人已迁至外省、市。其中,3人以虚假身份偷渡至德国,1人以虚假身份从事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犯罪活动,14人办理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中7人在深圳边境站有出入境记录,10人在广东省申请办理出国护照时被当地警方发现并被限制出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赖晓雷身为公安民警,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为他人办理了100人以上的虚假户籍,情节特别严重,且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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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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