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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结婚两天就闪离 男子:不就9元钱手续费嘛

 

CCTV.com  2009年07月02日 15:3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武汉晚报   

  仅拿结婚证两天,又来领取离婚证,男方还说:“不就9元钱离个婚嘛!”昨日,汉阳离婚登记处工作人员孔红艳感慨不已:婚姻不是儿戏,还是需要慎重对待。

  这一对35岁的男女,此前双方都是离异家庭。男方曾敏离异后在汉阳钟家村做早点生意,虽然辛苦,但生活费基本上能保证。附近一位常来过早的女士方芳,很是佩服曾敏的吃苦精神。两人在交往中,慢慢产生感情。

  经过近半年接触,今年6月29日上午,两人来到汉阳婚姻登记处拿结婚证。当时,办理登记手续的工作人员对曾敏特别有印象,“男方拿证时说,都是离过婚的,会珍惜在一起的日子!”工作人员还特意祝福他们幸福。

  没料到,昨日上午10时,两人又来到婚姻登记处,不过是来离婚的。两人均称,双方性格不合。据说,当天早上为一点小事吵起来,一气之下来离婚。离婚工作人员劝说他们考虑清楚再说,两人始终不同意。

  等缴纳9元钱手续费,拿到离婚证后,男子说:“不就是9元钱离个婚嘛,无所谓!”

  本报讯(记者 周晔 通讯员 玉娟)刚结婚3个月的小夫妻竟反目成仇,非要闹离婚。“还没办婚礼就要离婚,这不是胡闹么!”昨日,无奈的吴婆婆找到司法所求助:“万一儿子真离婚了,我家给的5万元彩礼钱还能要回来么?”

  吴婆婆家住洪山区,儿子吴清(化名)今年24岁,他和女友梅兰(化名)都是典型80后,两人相识半年就互许终身。今年3月底,小两口拿了结婚证,并决定10月举办婚礼。梅兰家提出要彩礼5万元,吴婆婆咬牙拿出了自己的养老钱。

  谁知小两口结婚不到2个月就闹起矛盾。上周五,小两口又为琐事吵起来。周日,吴清接到妻子寄来的离婚协议书,梅兰倔强表示“绝不接受跟暴力老公生活在一起”。

  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吴婆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后有三种情况可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若小夫妻真离了婚,吴婆婆可与亲家协商,看能否要回彩礼钱。(记者 胡义华 实习生 陈雅君 李君 通讯员 韩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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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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