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车祸现场出租车被奔驰轿车撞翻。本报资料图片 记者 王贵彬 摄
就周杰撞车事故,昨日,北京市交管局朝阳交通支队宣布责任认定结果:周杰负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高某负次要责任。结果还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周杰事发时属饮酒驾车;周杰未履行保护现场、在现场等候处理的法定义务,属弃车逃逸。
事发后周杰返回家中
市交管局通报了事故经过:6月2日3时45分,周杰驾驶未悬挂车牌的奔驰车,由南向北行至高碑店北路115路公交总站处,适有高某驾驶的捷达轿车(内乘两名乘客)由北向东左转弯,周杰发现后,在采取制动措施过程中,车辆前部撞在高某所驾车辆右侧,致使捷达向左侧翻,高某及车内两名乘客受伤。事故还造成两车严重损坏,路口东北角护栏损坏。周杰以周姓名义报警后离开现场,直至事发12小时后(即6月2日16时许),自行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调查。
交管部门通报称:办案交警多次拨打周杰报警电话、到其车辆登记地址上门查找,采取多种方式反复跟周杰联系未果。后经调查,事发后,周杰返回家中(非车辆登记地址),接近中午自行前往医院,直至当日下午4时许自行来到朝阳交通支队。
处罚结果近日将发布
市交管局透露,责任认定后,当事人如无异议,交管部门将在五日内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有异议,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结论作出后的五日内,交管部门将予以处罚,并及时公布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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