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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原区经适房土地建别墅再调查

 

CCTV.com  2009年07月01日 11:5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6月30日电 题:“异化”的经济适用房——郑州中原区经适房土地建别墅再调查

  郑州市中原区一块经济适用房用地建起别墅,事件经新华社《新华调查》6月24日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日前新华社记者连续深入现场,发现涉事小区早在酝酿之时就已被“异化”:虽然顶着经济适用房的光环,但其建设初衷却是为了解决拆迁户的安置问题。更加让人担忧的是,由于规划不当,该工程还处于郑州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被“绑架”的经适房计划

  据了解,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须水镇西岗村通过招商引资招来20余户“荣誉村民”,在村庄附近的西流湖岸边建房办厂;由于西流湖当时是郑州的“水缸”,为保护市民饮水安全,郑州市在整治湖边环境时将上述房屋拆除,由此引发长达两年的诉讼。

  1999年8月,西岗村向郑州市政府作出承诺:承担因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无条件为25户提供相等数量的安置用地”。其后不久,须水镇向中原区政府请示,由于西岗村在安置拆迁户方面遇到资金不足等困难,请求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该文件明确提出:请区政府上报市政府批准,由西岗村一村办企业将村内100余亩土地“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以开发所得利润安置25户违章户。”为了让开发工作顺利实施,须水镇政府甚至在文件中详细列出了需要区政府“协调”的有关事宜。

  资料显示,经过中原区几任政府的多次请示,直到2004年2月,郑州市规划局才向开发商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天荣公司)下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内容标注为“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约3万平方米;随后,天荣公司以“划拨”方式获取该土地并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副主任严家新介绍,一直以来,郑州市的经济适用房是以年度规划住宅总面积的20%进行配比建设。具体执行上,除了对开发商进行资格审核外,还要参照用地情况、城市建设和中低收入家庭数量等几种因素,进行规划布局。

  有关人士指出,以此对照,上述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的出炉过程显然不合常规。接受电话采访时,天荣公司负责人之一的王丽华也承认,正是由于考虑到拆迁安置问题,才有现在的“西湖秋韵”经适房小区,“否则公司不会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投资”。

  2006年5月,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以25户被拆迁户连续上访为由,再次向市政府申请批准9.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尽管声称要对上述计划实施规范管理,但由于拆迁安置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捆绑”在了一起,该中心最终在有关材料中注明:“在保证25户居民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将剩余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是惠民工程还是违章建筑

  由于从一开始就带有“不能说的秘密”,致使“西湖秋韵”经适房小区在规划上存在先天不足。记者多方调查发现,该小区竟然位于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之一的西流湖保护区内。和违规改建别墅相比,这个“致命伤”更让人担忧。

  郑州市自来水公司办公室主任贺春彪介绍,几年前,由于黄河水通过新修的暗渠直达自来水厂,西流湖随之由“水缸”转为郑州市的饮用水备用水源。“一旦黄河水受污染或管道有故障,西流湖就将紧急启用输水,因此如果它受到污染,将对郑州市民的饮水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采访时,记者在西流湖边看到一块河南省水利厅于2004年底树立的石碑,上面介绍,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贾鲁河有关河段被划定为郑州饮用水源区,全长22.6公里,“为满足人民生活用水需要,禁止在该区排污或进行污染水质的开发利用活动。”对照石碑说明,西流湖正好包括在上述饮用水源区内。

  在郑州市市政局,记者还看到了一份2009年刚印发的《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该规划明确将西流湖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水质管理目标分别为二类和三类,总计面积为8.85平方公里。

  该局公用事业处处长李玉堂介绍,按照规划,郑州市将在2010年-2015年投资30万元沿西流湖一级区的库岸建设生态防护林带,实施生物隔离工程;2008年-2015年,郑州市还将投资数千万元拆除保护区内建筑、搬迁人口,并对周边自然村进行污染源综合整治。

  就在上述保护措施尚在开展之际,面积为十余万平方米的“西湖秋韵”小区在西流湖保护区内拔地而起。现场观测显示,该小区最近处距离湖面甚至不足200米。

  《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通过后,才能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然而当记者就此采访小区开发商时,公司负责人之一的王丽华竟然不知何为环评。

  经适房政策缘何屡遭“异化”

  西岗村村民宋铁桩说,当初拆迁25户的违章建筑,正是为了保护西流湖;然而时隔多年,为了安置这些拆迁户,竟然在湖边建起了一个更大的违章建筑,而且还顶着经济适用房的光环,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西湖秋韵”经济适用房土地违规建别墅事件经媒体曝光后,郑州市由监察局牵头,市规划局、国土局和房管局等部门参与,于6月18日成立联合调查组。

  郑州市监察局负责人表示,要对须水镇西岗村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项目审批、占地情况、规划设计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尽快查清事实,向公众交待。

  然而至记者截稿时,10多天过去了,除质问记者“替谁说话”的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被停止工作、接受调查外,整起事件并无任何新的进展。

  一位参与调查工作但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告诉记者,对于问题别墅的处理结果可能有四种方案,一是将大房间改成小房间,最终达到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二是政府回购,然后用作廉租房;三是将划拨土地变成商业出让土地,从而使得问题别墅获得商品房身份;四是完全拆除,重新建设经济适用房。

  但是对于整个经济适用房小区规划不当,且未经环评就建在郑州市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内,有关部门均未进行正面回应。

  河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谷建全认为,从经适房土地违规建别墅到拆迁安置“绑架”经适房建设,再到惠民工程成了违章建筑,这些扑朔迷离的怪现象都是经适房政策在此间遭到“异化”的表现。

  “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难的重要手段,经适房政策是政府的一种行政行为。但由于配套不够完善、操作不透明,屡屡发生权力寻租,最终使得惠民工程惨遭异化。”谷建全说,“要根治这一顽疾,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要相互配合,尤其是政府调控要尊重市场规律。”

  还有学者甚至建议,长远来看,应该停止使用经适房这种实物分配的调节办法,代之以货币补贴方式。(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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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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