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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遗弃后又要讨回女儿 浙江夫妻状告福利院被驳回

 

CCTV.com  2009年06月09日 16:40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嘉兴6月9日电(记者 袁爽 通讯 员南历)在浙江嘉兴有一对未婚小青年,因害怕被罚款,狠心的将出生才4天的女儿送去了福利院。血浓于水,事过一个月后,两人又想将女儿要回来,却被福利院告知必须出示亲子证明,且多次恳求都未能见上孩子一面。一心想要回女儿的父母,一怒之下将福利院告上了法院。近日,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发出民事裁定书,以被告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一念之差遗弃了刚出生的女儿

  3年前,25岁的阿峰认识了娜娜,并很快生活在了一起。没多久,他们的儿子呱呱坠地,因为娜娜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没领证的他们受到了5万元的重罚。3年后,他们依旧没有领结婚证,而娜娜的肚子却再次鼓了起来。

  听说要被计划生育部门罚10万元的巨额罚款,阿峰有点担心。是生还是不生?正当他和娜娜犹豫不决时,去年10月9日,小生命提前出世了。望着可爱的女儿,他们怎么也开心不起来,甚至有点一筹莫展。思前想后,阿峰瞒着娜娜做了一个荒唐的决定:丢掉女儿。

  10月13日,到处找地方丢孩子的阿峰来到了南湖区余新镇的一家医院,看四下无人,他轻轻把出生仅4天的女儿放在了医院内一张凳子上。回到家后,他把一切告诉了娜娜。“我的孩子,我可怜的孩子!”还在坐月子的娜娜开始哭个不停。阿峰说,他们很快就后悔了。

  要不到女儿告了福利院

  阿峰开始疯狂找起女儿。“去年11月14日,我们看到《南湖晚报》上有一个弃婴公告,时间、地点都合得上”,阿峰告诉记者,“后来我们去了医院、派出所到处打听孩子的消息。”“是有个孩子,被余新派出所的人抱走的。”“现在好像在市福利院了。”多方打听,阿峰觉得他们的女儿就在嘉兴市福利院。

  于是,他们一路从余新派出所问到了市福利院。可第一次上门,阿峰要回孩子的请求,就被拒绝了。市福利院给出的理由是,阿峰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孩子是他的,想要孩子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血缘关系。

  阿峰认为,他们多次去市福利院交涉,福利院非但不提供孩子的毛发让他们去做亲子鉴定,连孩子面都不让他们见,是没有根据的。“我就是想不通,要把自己的亲生女儿要回来怎么就那么困难!”阿峰和娜娜一怒之下把市福利院告上了法庭。

  原告起诉被驳回

  为什么福利院不肯让阿峰和娜娜与女儿见上一面?孩子现在到底在哪里?南湖法院经审理发现原来孩子在去年11月份就离开了福利院,被一对夫妇收养了。

  从福利院递交给法院的一份证据来看,孩子于去年10月14日被余新派出所发现,移送至社会福利院。南湖区民政局于去年11月13日在当地报纸刊登弃婴公告,11月16日福利院将孩子送给他人收养。

  按相关法律规定,公告登出60天后孩子才能正式被领养,为何登出3天孩子就被人领走了?法院有关人员表示,福利院从接收孩子到把她送去新家庭领养,中间只有短短几天,在程序上来讲,确实不太正规,但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变更抚养关系,也就是向福利院讨回女儿。而如今孩子已不在福利院,即使那个弃婴就是两“夫妻”的孩子,但现在被告方与孩子已不存在抚养关系,这就构成了被告主体错误。为此,法院驳回了两“夫妻”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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