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广西赵某因冒用死者的名字办理使用身份证被滕州警方拘留。
家住广西南宁某县44岁的赵某自幼家中贫穷,18岁与南宁的王某同居,一年后生下女儿,王某经常打她。赵某的父母知道后非常生气,便让她回了娘家。在娘家过了一段时间,赵某被本村一名妇女带到江苏沛县,而这时赵某已怀孕3个月。经人介绍,赵某认识了张某。此时,张某的妻子已病逝,但还没有销户。因张某的妻子生前没有办理身份证,于是赵某便冒名顶替,照了一张照片,并冒用张某妻子的名字办理了身份证,与比她大10多岁的张某结婚。婚后不久,赵某生下一个男孩,张某全家非常高兴。赵某与张某生活了10年,因为张某常酗酒打人,赵某非常伤心,决心逃回娘家。但赵某身无分文,曾经一路乞讨,也曾经自杀被救。
今年4月,赵某到滕州打工,经人介绍认识了矿工杨某,杨某对她的遭遇非常同情,两人便生活在一起。近日,保安到宿舍查电炉子的使用情况时,发现赵某的身份证有疑点,于是把她送到派出所。民警发现,赵某说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名字对不起来,经过民警的教育,她才说出了实情。
责编:王壹霖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