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人体器官买卖:男子向中介讨要卖肝钱遭拒后被围殴

 

CCTV.com  2009年05月27日 09:50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京报   

  前晚,西直门北大街43号院发生一起群殴事件,一男子被打伤送医。据了解,被殴者系湖北来京卖肝者,其向卖肝中介索要费用遭拒后被打。

  伤者被送往医院后自行离开,目前医院及警方均与其失去联系。

  悄然离开急诊室

  事发当晚,北太平庄派出所民警出警,将伤者送至二炮总医院救治。

  昨日上午,伤者已离开医院。医院急诊室王大夫介绍,伤者杨某被警方送医时,全身多处外伤,但经化验,发现其血象极高,证明体内有感染,随时可能休克,有生命危险。

  但当大夫要向杨某介绍病情时,却发现其已悄然离开,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可能用假名供肝

  据知情人透露,杨某系近期来京,通过网络结识卖器官中介,随后作为供体在北京某医院做了肝移植手术。但前晚他向中介讨要“卖肝”费用时被打。

  昨日中午,西直门北大街43号院5号楼多位居民描述,前晚9时许听到地下室发生争执,随后四五名男子从地下室跑出,其中为首男子大声呼喊“救命”,不过由于天色已晚,未看清其着装和伤势,不过从声音判断应在30岁以下。

  昨日,在北京某医院肝移植病患记录中,记者未能查到杨某的名字。大夫推测,其可能使用另一名字登记。

  昨日,警方证实此案正在调查中。

  - 调查

  卖肝中介网上易寻

  一中介表示供体无需任何手续,“只需说自愿”;我国规定人体器官不得买卖

  昨日下午,记者在百度“卖肝”一词,搜索到多个接受肝源的中介。

  记者随即与福建一家中介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其不光做肝,也做肾,目前“一颗肾四万,肝也差不多”,且由于做肝脏移植的多为正规大医院,供体不需担忧术后恢复问题,术前一小时会将相关费用交给供体。

  据其称,供体不需提供任何手续,其会提供一张身份证,只要表示是家属且系自愿捐赠就能过关,“做了几年了都没出过事”。

  一广东中介也表示,肝源的价格“按市价走,四五万块钱”。但发现记者身处北京后,其表示“我们不在北京做”。

  记者询问原因,对方称“不为什么”后挂掉电话。

  昨日,北京某医院一肝移植大夫介绍,如果患者自行找到合适肝源,且供体、受体双方都明确表示属自愿而非买卖,即可做手术。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器官捐赠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

  相关链接:

责编:李秀伟

1/1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