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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给塌桥事故每名遇难者垫付20万补偿金(组图)

 

CCTV.com  2009年05月19日 04:2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京报  

  5月18日,救援人员在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现场开展搜救和清理工作。新华社记者李尕摄

  本报讯 “5·17”事故共造成9人遇难,16人受伤(其中7人已出院,另有9人还在治疗)。据记者了解,株洲市政府计划给每名遇难者垫付20万死亡补偿金,预计今天(19日)将发送到家属手中。

  据记者了解,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监督司司长陈钟,于昨天下午赶到了事故现场,查看救援工作。之后,他们到医院看望了接受治疗的伤员。

  昨日下午,株洲市政府召开“5·17”垮桥事故第三次新闻发布会。据政府秘书长陈旌介绍,到昨天18时30分,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现场已清理完毕,现场造成9人遇难,16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7人已治疗出院,还有9人在市一医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接受救治。现场共发现和清理出24辆各种型号的车。而此前新华社的报道说,现场搜救人员发现被砸压车辆为27辆。

  陈旌在发布会上还说,有9名相关责任人已被株洲警方控制。至于被控制者的具体姓名、单位和职务,记者向陈旌当面求证,未能得到回复。

  据记者了解,9名遇难者身份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已核实者中,有一人是益阳来株洲务工的农民工李雪峰,46岁。另一人叫陈志明,在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刑侦大队工作,35岁,他7岁的女儿也在事故中遇难。当他的遗体被发现时,他的怀里紧紧抱着女儿。其妻也受伤,正在抢救中。

  有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5月15日试爆后桥底出现裂缝,还不时掉粉屑。不过,该说法未能得到有关方面的证实。目前,出事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质疑

  桥面坍塌时邻近桥墩仍在施工;株洲市政府曾要求工程“万无一失”

  工地未封致人车混杂?

  本报讯 至少10名株洲当地市民昨日告诉本报记者,拆除红旗路高架桥一直没有采取封闭措施,很多时候工程车辆与行人、社会车辆来往错杂。有市民指出,如果将工地全部封闭,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话,这场灾难应该不会发生。不过,对这一说法,株洲市政府秘书长陈旌并未置评。

  新华社报道说,针对爆破拆桥,株洲市政府此前曾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具体任务:市建设局对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负总责;市公安局负责爆破期间沿线的安全警戒及交通维护工作;荷塘区、石峰区人民政府负责试验爆破和正式爆破实施阶段的沿线人员、车辆的疏散工作;市消防支队负责爆破后现场降尘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对爆破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株洲市市长王群说,市政府曾要求各监管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监管,确保工程“万无一失”。然而,昨日有市民反映,102号-109号桥墩的桥面坍塌时,第109号-110号两个桥墩的桥面却正在进行机械拆除。

  从昨天凌晨开始,有关方面组织工程人员用一种蓝色铁质挡板将坍塌现场全部围起,之后用竹模板围起第二道围墙。现场有公安、武警等维护秩序。因安全原因,目前出事沿线的餐馆、车行、小卖部等全部歇业。据了解,现场还实施了交通管制,未持有当地政府核发的工作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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