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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网吧却有网吧功能 学生逃课争上电子阅览室

 

CCTV.com  2009年04月21日 17:5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扬子晚报  

电子阅览室有不少学生在上网。裴睿 摄

  下关区阅江楼街道商埠街社区一家本来提供下岗职工培训的社区电子阅览室,却被承包给个人,这个具有网吧功能却不需要网吧审批许可的特殊上网场所,成了附近孩子上网的天堂。家长抱怨,学校无奈,有关部门又管不着,这个社区电子阅览室似乎成了“无人管”。

  电子阅览室

  孩子的另类“网吧”

  与下关职校一墙之隔的是下关区阅江楼街道商埠街社区,社区二楼有一间大约40平方米的电子阅览室。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这个阅览室是社区公共服务机构,主要是用来对一些下岗职工进行再就业培训,给没有条件的市民学习计算机知识、上网。到了中午11点半,社区的小院子里便人声鼎沸,陆陆续续便来了很多穿着校服的学生。记者发现,这些穿着校服的学生中有些是隔壁职校的学生,还有些是附近十二中的学生。正规的网吧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更不要说这些穿着校服的学生了。“这里不需要借阅证,也不需要身份证,只要你付钱,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上网、玩游戏。”职校一位才刚刚来上中专的学生告诉记者,学校里的电子阅览室只能上网,不允许打游戏,社区的阅览室就很方便,没有那么多限制。商埠街社区的这一处电子阅览室是2006年下半年成立的,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常有学生逃课来这里上网,放学之后才来的学生甚至都要排队等候。因此,原本只有一个房间的阅览室也将隔壁的一间厕所改造了一下,又多放了几台电脑。

  市民周师傅的儿子在下关区职业教育中心读书。最近一段时间,周师傅接到了老师的电话,反映他儿子经常逃课。让周师傅诧异的是,每次到儿子经常去的几家网吧里找都找不到人。在一次对儿子的跟踪过程中,周师傅发现了问题,原来儿子从学校离开之后,就直接来到了学校隔壁的社区电子阅览室上网。周师傅告诉记者,为了不让孩子上网,他严格控制孩子的零花钱,每天就是给孩子中午吃饭的钱,其他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钱。那么孩子每个小时二块的上网费肯定就是中午吃饭的钱。

  公共服务机构

  可容留未成年人“迷网”?

  记者就此采访了下关职校的吴副书记,吴副书记表示很无奈,学校曾组织老师在正课时间去电子阅览室里查违纪逃课的学生,但是又会遇到一些社会人员的阻挠,也发生过一些纠纷。学校也曾多次向社区的上级部门反映过,但是电子阅览室是社区的公共服务机构,不是网吧,它的存在都是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值得欣慰的是,下关区政协已经了解了此事,有政协委员已经提交了关于此事的提案,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下关区阅江楼街道的一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商埠街社区的电子阅览室是属于街道的公共服务设施,不是网吧,也不是老百姓所称的没有营业执照的“黑网吧”。但是这个电子阅览室为何有那么多学生在里面上网,而且还收费,对于这个问题,负责人表示,电子阅览室本身就是向社区居民开放的,任何有上网需要的居民都可以来。但是阅览室要运营也是需要成本的,这些成本不可能靠政府下拨经费,只能靠收费来维持。至于收取的费用的流向问题,这位负责人并没有明确告诉记者。

  记者还了解到,商埠街社区的这个电子阅览室的主要目的以及作用就是给有需要的且没有条件上网的社区居民提供上网服务,并承担一些下岗再就业人员技能培训的场所,街道在筹建电子阅览室时,电脑都是社会捐献的,后来街道又出资11万元,购买了网线等相关设施,并聘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因此,这个电子阅览室与社会上的网吧并不一样,不需要一般网吧的经营许可证,属于社区的公共服务机构。

  不是网吧允许收费

  还真是没人能管

  然而在电子阅览室成立之后,因为社区缺少资金来源,在运营成本方面,一些设备的正常维护、水电都需资金,后来就承包给了别人。没想到在经营的过程中因为靠近学校便出现了学生们扎堆上网的现象,对于学生们集中到社区的电子阅览室里上网,街道负责人也表示,在学生来上网的控制上,街道只能做到严格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允许学生来上网。但是当记者将采访到的情况向街道领导进行反映后,对方表示,电子阅览室的这个问题,正在处理,而处理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不可能一下子就把它关掉。因为电子阅览室的承包人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目前不允许他经营可能存在困难,等合同在下半年到期后,街道会收回来。

  记者又采访了商埠街社区所属的工商、文化等部门,但是相应的主管部门均表示,这个社区电子阅览室不是网吧,监管权在街道。至于收费允许学生上网,对方也表示,学校里的电子阅览室、图书馆里的电子阅览室都是收费的,都是允许学生进行上网的。这一块是工商和文化部门的监管真空,出了问题只能依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昨天上午,当商埠街社区的工作人员将一张“禁止学生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标志贴在电子阅览室的门上时,却遭遇到了阅览室承租人陈先生的反对,陈先生把贴上去的纸又撕了下来,并且表示,他和街道是签订了合同的,每年都要向街道上缴租金,他的经营也符合电子阅览室的各项管理规定,他没有权利阻止学生来上网。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社区工作人员没有权利不允许他经营。虽然阅览室有一部分电脑是捐赠的,但是他自己也花钱添置了不少电脑,还给以前的电脑进行了升级,这些都是他的经营成本。每个月他都按照街道的要求给一些下岗人员进行免费的电脑培训,这些都是不收费的,现在如果不允许他经营,一定会向街道要个说法。

责编: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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