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网易转载一篇关于版权代理公司老总詹启智的报道时,改动原文标题,称詹启智为“网络撞车党”,结果被詹启智以名誉受侵犯为由起诉。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詹启智及其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以起诉全国300多家网站而闻名,其诉由基本为网站未经许可转载其公司享有版权的文章。去年11月,《新世纪周刊》对詹启智采访后,对他的行为作了报道,标题为《你被詹启智告了吗》。网易转载此文时,将标题改为《你被“网络撞车党”詹启智告了吗》。
詹启智认为,撞车党是社会上对流氓地痞故意撞别人车敲诈行为的描述。网易将他形容为网络撞车党,等于把他当做了网络无赖流氓,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他要求网易在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20天,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昨天,网易的代理人到庭表示不同意赔偿,辩称其报道没有侮辱詹启智。该代理人说,之所以改动标题,是想引发大家对于网络撞车党的探讨,因为詹启智的维权行为有社会争议性。不过,在使用网络撞车党时,网站加注了双引号,意在表示社会观点,但不表示网易认同这个观点。该代理人还称,网易在收到诉状后,为避免争议,立刻删除了这篇文章,因此发布时间特别短。
詹启智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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