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京密引水管理处主任李某,利用对工程监理费的控制权,索要“招待费”累计15.8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李某涉嫌受贿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怀柔法院。
李某今年41岁,大学毕业后进入市河湖管理处工作。他从一名技术员做起,很快被提拔为副所长、所长。2002年,他被调到京密引水管理处任主任。李某结识了北京一家水利管理公司的总经理刘某。2005年,他利用对京密引水渠等工程监理费的控制权,向刘某提出要“招待费”的要求。刘某并没有拒绝,很快将一张价值5万元的北京裕龙大酒店消费卡送到李某手中。此后,尝到甜头的李某又分别在去年和今年,以同样方式索要两张消费卡,共计10万余元。
据李某交代,他知道索要消费卡是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但他觉得除了刘某不会有人知道。李某拿到消费卡后,大部分用于个人和家人享受。(记者王丽娜 通讯员王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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