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北京最大传销案——亿霖木业案开庭

 

CCTV.com  2008年09月22日 18:0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2日电(记者 李京华) 造成2万余人受害的北京市有史以来最大传销案件——亿霖木业案,22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在这起震惊全国的传销案中,亿霖集团的28名骨干被检方指控非法经营额共计16.8亿余元。据悉,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28名被告人中,除亿霖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鹏运以及先后两任法定代表人赵代红和屠晓斌,其余均是亿霖集团各分公司的总经理、部长,他们所带团队的非法经营额少则上千万,多则数亿。

  28名被告人中有20名在押,另外8人到案后,因具有投案、退赔、认罪等情节被取保候审。

  据悉,2006年1月,警方对亿霖集团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立案侦查。2007年4月,北京警方称,已接到6000余名受骗民众的报案,同年7月,北京警方对外宣布,已经先后抓获以赵鹏运为首的65名犯罪嫌疑人。

  检方指控:自2004年4月至2006年6月,赵鹏运以亿霖集团为依托,先后伙同赵代红、屠晓斌,以托管造林为名,积极发展传销队伍,开展传销活动,以传销手段销售北京、内蒙古、辽宁、河北、河南、贵州、湖南、云南、四川、江西、湖北等地的林地,非法经营额16.8亿余元。

  据了解,检方认定赵代红和屠晓斌的非法经营额为9400余万元和12.7亿余元。另外,亿霖集团国企分公司三部部长、总经理黄金辉违法所得达5300余万元;亿霖集团国际分公司总经理英晓明违法所得3600余万元;亿霖集团国企分公司总经理张建军违法所得2400余万元。

  检方认为,28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从事变相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28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其中第一被告赵鹏运曾因传销被判刑1年10个月,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责编:荀志国

1/1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请您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