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士展示北京市暂住证。 中新社发 追影 摄
十多部地方法规规章限制北京新市民民生权利,导致城市的健康持续发展或存隐忧,律师学者联名上书,力促新北京人获享市民待遇。
在北京,苏琪生活了8年,她是一名电脑程序员。
每一次打电话回家,亲戚都会羡慕地说:“妮子啊,你现在是北京人,不简单啊。”
苏琪便会呵呵笑两声,让对方感到自己的谦虚。其实,她知道,这完全是自嘲。
苏琪只是所谓的600万“北京新市民”中的普通一员。他们远离故乡,在北京长期工作、生活,一直被视为“暂住人口”。在他们中,定居趋势与被排斥感同时与日俱增。
近年来,以同城待遇为指向的居住制度改革呼声日高。
2008年8月28日,知名公益律师李方平和中国问题学者胡星斗,向北京市政府提交一份七千余字的《公民建议书》。
“我和这座城市,永远在两条平行线上”
李方平,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住在北京的10年中,他获得了很多荣耀。2006年,他代理河北邢台输血感染艾滋病案,被评为“2006年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天津乙肝歧视第一案”被评为“2006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首。
与自己的现实难题相比,这些荣耀不值得一提,至少在他看来是如此。自1998年6月进京工作生活以来,李方平的户籍一直留在外地。李方平感到麻烦事很多。
2006年,李方平报装固定电话,发现北京网通规定,“客户户籍所在地或注册登记地不在北京市的,客户应按北京网通要求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或者办理预付费的业务(服务)”。李方平找不到也不愿求有北京户籍的市民办理所谓的担保,选择办理预付费业务。
李方平没有想到的是,预付费业务与后付费业务一字之差,让他在北京网通推广的一系列优惠活动中遭受到不公平待遇。
性情温和的李方平终于爆发。2008年8月1日,他以歧视对待之名将北京网通公司诉上法庭。
苏琪在报纸上看到李方平这场官司,“都是异乡人,我完全能理解,也有切身体会。”她到北京第二年,想把户口办过来,兴冲冲地去派出所询问,一位警员懒洋洋地问道:“在北京连续3年,每年纳税达到80万元了吗?”
苏琪诧异地摇头。
“或者,你能证明自己是一个近3年纳税总额达到300万元的私营企业主?”警员继续问。
苏琪依旧摇头,他觉得自己“好卑微”。
那位警员终于抬起头:“回去吧,看你这样,也就一普通北漂客,全北京好几百万。”
在北京,外地人迁入户口而完全享受北京市民待遇,需要较高的条件——文化艺术名人、体育明星;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各类金融机构在京注册的总部董事长等高管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或者留学归国的急需人才。
仿佛受了羞辱的苏琪,在接下来的一年多中,不再提与户口有关的事情,“省得烦”。“我和这座城市,永远在两条平行线上。”苏琪低沉地说,如同一位落魄的吟唱诗人。租住的小屋窗外,南三环上的汽车川流不息。
律师李方平也有类似的烦恼。这位曾经发表多篇“公民建议书”的律师,终于决定和胡星斗一起,向高层提交有关北京户籍问题的公民建议书。后者是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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