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期间,包括枪支、烟花、危险爆炸物等7类物品将被禁止带入比赛场馆;易碎品与各类容器、自带的各类软硬包装饮料、动物、乐器等13类物品被限制带进比赛场馆。
开幕式当天,北京奥林匹克中心区公共区安检口将在16时开放。开幕式门票实行实名制,在进入安保封闭线和检票口时均要查验门票,请观众妥善保管自己的门票。如果当天天气预报有雨,观众可自带雨衣,而为了便于快速安检入场,最好不要携带雨伞。同时,根据规定,进入奥林匹克公共区安保线时,专业摄像机和无线电设备必须贴标才能进入。
在奥林匹克公共区有19个餐饮售卖点。国家体育场内有24个固定餐饮售卖点和175个移动餐饮售卖点,提供可口可乐系列饮料、面包、干脆面、冰激凌、啤酒、爆米花等食品,可满足观众需要,为便于安检,建议观众不要自带食品。
观众到达场馆后可根据字母提示找到最近的安检口,坐席字母为C、D、E的观众可从25号安检口进入,坐席字母为F、G、H、J、K、L的观众可从8号安检口进入。
“鸟巢”外围共有12个检票亭,如AB、BC等,对应的是A、B、C等坐席区,观众可根据情况进行选择。
持票人员进入竞赛场馆禁限带物品清单
禁带物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物品,安检员发现禁带物品后应当予以收缴,扣留人员进行处罚。限带物品是指虽然不违反法律,但违反往届奥运会惯例或可能影响场馆安全和秩序,不得带入场馆的物品。安检点设有可供被检人丢弃限带物品的容器,安保人员发现限带物品后将要求携带人把限带物品丢弃在容器中或自行处理。本政策适用于持票人员,包括零散进入的观众、有组织观众和非本项目的观赛运动员(持票)等。
1.禁止持票人员带入竞赛场馆的物品包括:
(1)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仿真枪及弩、匕首等管制器具;
(3)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
(5)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6)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7)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
2.限制持票人员带入竞赛场馆的物品包括:
(1)易碎品与各类容器,例如玻璃瓶/杯、保温杯、冰盒、奶瓶等;
(2)自带的各类软硬包装饮料,特别是含酒精饮料;以及超过本人使用量的易投掷食品(如大量水果或鸡蛋等);
(3)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商业和违反《奥林匹克宪章》、中国法律的横幅、标语以及其它用于宣传的物品;
(4)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小型摩托车、自行车、踏板车等;
(5)动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6)乐器,包括演奏乐器、口哨、喇叭、鼓等;
(7)球棒、长棍、尖锐物、长柄伞、尖头伞及长度超过50公分的雨伞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8)球、球拍、飞碟及类似物品;
(9)体积较大,不适宜带入坐席区的箱包、手提袋等;
(10)非奥运会、残奥会参赛国家或地区的旗帜;展开面积超过2米×1米的旗帜;长度超过1米的旗杆;
(11)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家庭使用的、小型手持的摄像设备除外)及用于照相机与摄像机的三角支架;
(12)分散参赛运动员、技术官员、教练员注意力,干扰奥运会电子信号、集群信号、影响赛事进行或妨碍他人观赛的未经授权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收音机、激光装置、扩音设备、对讲机、无线电设备;
(13)其它可能影响安全及违反《奥林匹克宪章》、中国法律或门票协议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注射器、药剂等。
责编:居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