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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1月内室温两次低于26℃将收高价电费

 

CCTV.com  2008年07月26日 02:0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龚平通讯员张卉)面对严峻供电形势,省经委昨称,尽管电力紧张,在实施保电工作中,4类用户和电网安全运行是确保的目标,将组织部分企业放高温假让电于民;倡导节能,对浪费电力的场所将收取“高价电费”。

  需确保的4类用户是:居民用电;农业和防汛抗旱用电;医院、学校、军事机构、金融、交通、通信等重点部门用电;高新技术产业用电。

  据了解,省经委、省电力公司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将对高耗能企业(电解铝、电石、水泥)等生产企业有序限电,具体实施启动将根据气温上升情况,和电煤库存下降情况适时启动。此外,要求用电大户错峰、避峰生产,组织用电大户放高温假或实行“开4停3”的办法生产,确保工业让电于民,并指令在电力供应紧张期时期,关闭城市夜间景观照明。

  省经委强调,根据湖北省电力需求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夏季空调负荷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宾馆商厦和高档娱乐场所,夏季室内环境温度应不低于26℃,对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违反规定的,由供电部门在收取当月电费时,按高峰电价结算。

责编: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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