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金华5月11日电(见习记者古其铮记者张兆岭)5月8日上午,长达12年之久的浙江省金华市新世纪学校千万元投资办学纠纷案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西一庭开庭,质证期间双方当事人破口大骂,旁听人员在休庭期间险些发生肢体冲突。
此案可谓一波三折,前两次因被告代理人身份问题未能成功开庭。5月8日一开庭,当事双方“火药味”就很重。 原告朱友法的诉讼请求是“依法确认其为金华市新世纪学校的全额出资人”。但被告朱桂香认为资金的性质是借用而并非出资,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双方情绪失态 喧闹法庭
法庭于上午8:45分开庭,先是双方交换证据。在被告委托代理人吴平对原告朱友法提供的曾对新世纪学校发放14万元牛奶予以否定时,原告朱友法拍桌大骂:这时被告朱桂香情绪也激动起来,用金华方言回击:我还没发火呢,要喊大家一起喊,×××××。
此时,被告委托代理人吴平的质证意见也引起了部分旁听者的不满,不少旁听者情绪激动,纷纷大声指责被告委托代理人,还有人起身质问,场面一度失控。
在审判员的再三警告下,法庭秩序才得以恢复。 没想到法庭休庭期间,旁听人员因对此案的看法不同,在法院走廊上发生争执,部分旁听者情绪激动,险些发生肢体冲突。
庭审现场,原告朱友法称“投资办学是两个人的心愿。”“我出钱,她出力。”并且披露,“金华新世纪学校”的前身“金华市私立圣汇小学”,其实是取了原告朱友法女儿朱圣珺的“圣”字以及被告朱桂香孙女王汇的“汇”字,取意如此,是两个人的心愿,寄托了美好的愿望。 在审判长问及被告朱桂香:“你多次提到的投资办学是两个人的愿望,这个愿望为什么没有实现?”时,被告朱桂香回答,当时是以两个人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但因金华市教委对朱友法投资办学存在异议,所以才使得愿望没有实现。 此案的第三人金华市教委收到法院传票后未出席本次出庭。
朱桂香明确表态:我不是出资人
在法院审理此案时,被告朱桂香明确表态自己不是新世纪学校的出资人,也承认了办学之前确实用了原告朱友法的部分资金,但同时明确表示,资金性质是借用,并非是原告投资。同时对原告朱友法在办学之初对学校的帮助表示了感谢。
法庭上,面对原告委托代理人的提问,朱桂香明确表示,金华市私立圣汇小学筹建组成员只有朱桂香本人一人。但是,记者在朱桂香1995年4月1日向金华市计划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创办一所“全国一流、现代化、示范性、全托型”私立小学的申请报告》中看到,有“金华市私立圣汇小学筹建组成员:金华市铝材厂经理朱友法 浙江省特级教师朱桂香”字样。
事后,朱桂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的目的是纯粹为了办学,并没有什么图谋。”同时表示,纠纷的根源是因为两个人的理念不同。
由于此案历时10多年,案情特别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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