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城管的起源就不得不先说下环卫的历史沿革。
中国是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有爱清洁讲卫生的传统美德。民间早有“黎明起,洒扫庭院”的良好习惯。秦法中还有:“弃灰与道者刑”的法律。
我国古代城市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封建帝制的建立而形成的。我国城市的历史悠久,而又以整洁文明于世。元初,意大利人马可·波罗游历几遍中国,在他的《马可·波罗行记》 中提到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的商业繁盛、人烟稠密、市容整洁,并称誉为“世界最富丽华贵的城市”。古临安,城市人口聚居,大量的垃圾便有专人进行清除,并以次为生。
清末,开始由警察机构管理清洁工作,包括清理街道、收运垃圾、整顿厕所等项内容。这是政府管理城市环卫工作的开端。
民国时期,城市环卫工作已初具规模。民国18年(1929年)前后,大城市先后使用撒水汽车在道路上撒水降尘,同时陆续使用汽车运输垃圾,政府还拨款修建了一批公共厕所。各地政府均颁布了有关清洁卫生的管理条例,清洁工作开始形成制度化和经常化。但环卫机械发展缓慢,直到全国解放时,环卫工作基本上还是笨重的体力劳动,极少有机械设备。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及城市管理的加强,环境卫生工作也有了相应的发展,各城市均建立和健全了环卫管理机构。1980年前,环卫部门隶属多变,公安、卫生、供销等部门都管理过环卫工作,1980年起改由城市建设系统管理,环卫才形成一个完善的行业。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环境卫生法规逐渐完善,开始走上依法治理环境卫生的轨道。环卫队伍迅速扩大,环卫作业逐步由半机械化代替笨重的体力劳动,环卫工人被誉为“城市美容师”,受到了社会的尊重,同时生活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因而,全国城市的环卫面貌均有了极大的改善,出现了一批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卫生城市。
城建监察工作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而发展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城市的建设事业迅猛发展,从而给城市的建设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城市容积的迅速扩大,人口的积聚增加,给城市管理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困难。而经济利益的驱动和道德品质的淡化,使得某些单位和个人淡化义务和责任,把建设、保护、维护等甩给了社会,这无疑对负担沉重的城市基础设施更是雪上加霜。乱搭乱建建筑物,乱挖乱占城市道路、园林绿地,妨碍交通、影响城市绿化;乱贴乱画、乱堆乱倒、乱吐乱扔、乱摆摊设点等,严重影响城市容貌;各种毁坏、破坏公用设施,破坏城市规划的现象屡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势必严重影响城市公用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制约经济的发展。
为了尽快扭转落后面貌,给市民提供一个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保证国家和地方城建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许多地方的城市人民政府陆续组建了城建监察队伍。尤其是建设部(90)建城字第3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管理监察工作的通知》下发之后,城建监察队伍更是如雨后春笋,在全国县城以上的城市普遍组建。至今,城建监察队伍已遍及全国大、中、小型城市,而且还在不断发展壮大。城建监察工作是改革开放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一个时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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