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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大学生ATM机上取走他人万元 良心发现归还

 

CCTV.com  2008年05月08日 19:53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讯杨慧娟、记者吴先华报道:南昌某高校4名在校大学生从农业银行皇殿侧支行的ATM机上取走他人1.06万元后徘徊了两个小时,最终他们又主动将钱归还给银行。昨日中午,失主时女士从银行领回了自己的钱。

    前日下午1时30分许,时女士在省城八一大道省妇幼保健医院旁边的农业银行皇殿侧支行ATM机上取出2500元现金便匆匆离去,忘记取回留在ATM机内的银行卡。这一情况被排在时女士身后等待取款的南昌某高校4名在校学生发现,他们紧随其后,从时女士的那张银行卡内取款,相继分6次将卡内剩余的1.06万元现金全部取出。轻易便获得这样一笔巨款,4名大学生既高兴又害怕。由于心虚,4人商量了两小时后,其中一名学生说,也许失主正等着这笔钱看病,他提议把钱还给失主,其他3人表示同意。当日下午4时,4人又将这笔钱送回到银行职员的手中,简单地承认错误后便匆匆离去。

    农行职员根据丢弃在ATM机上的那张银行卡,查找到失主时女士的相关资料,但联系不上失主,随即将这笔钱封存。前日晚上7时许,时女士下班发现银行卡遗失,于是拨打95599电话查询,发现自己卡内的1万多元已被人取走,心急的她便向公园派出所报案。

    昨日中午,当时女士来到农业银行皇殿侧支行寻找丢失的银行卡时,意外得知自己银行卡内被取走的1万多元钱已经归还给银行。时女士喜出望外,银行职员经过核对相关资料,确定失主就是客户时女士,遂把钱交到时女士手中,时女士含着眼泪向对方表示感谢。

    应该如何看待4名大学生的行为?本报热线律师程电飞认为,事发时,4名大学生在明知这笔钱是他人财产的情况下,仍将它取出,一度想非法占有,这一行为可以认定为盗窃,后来他们把钱归还失主的行为值得肯定,否则将涉嫌违法犯罪。银行工作人员提醒说,市民在ATM机上取款后,千万别忘记取回银行卡。

责编: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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