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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观察:城管队员期盼撕掉“暴力”的标签

 

CCTV.com  2008年05月01日 07:5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4月30日电(记者蔡玉高)南京市栖霞区委、区政府和公安分局日前公布了对4月23日晚发生的城管队员打人事件的初步处罚结果: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主要肇事者杨某被刑事拘留,参与此事的城管科副科长王某被免职,其余4名协管员停职检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城管科科长叶某也被停职。

  这一处罚结果让人基本满意。不过,一起又一起城管队员打人事件的发生却给人们留下了许多思考:城管队员为何被贴上了“暴力”的标签?如何才能让城管执法远离“暴力”?

  市民言语挑衅引来城管队员围殴

  4月23日晚,南京市民郑毅和王骐在南京迈皋桥华电路一家饭店里吃夜宵,看到城管队员现场执法,因不满他们的执法态度,二人向对方竖起大拇指说:“你们真牛!”同时,还讲了一些不干净的话。

  二人的言语挑衅引起了城管队员反感,深感恼火的城管队员带着4名协管员将二人打伤。其中,王骐还被城管队员强行带到街道办事处暴打了一顿,导致大便失禁、右臂骨折。饭店的监控录像清楚地拍下了这一幕。

  事件发生后,南京市市容管理局和栖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各自成立了调查小组对这一事件展开调查。南京市市容管理局局长张东毛介绍,不管什么原因,城管队员作为执法者,是代表国家履行权力的,其动手打人肯定是错的。因此,市容局建议栖霞区相关部门一定要严肃处理违纪违法的相关责任人。

  经过全面调查、取证,栖霞区委、区政府和公安部门最终认定这是一起典型暴力执法事件,要求公安部门立即立案并加大侦查力度,从快从严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初步处罚结果已经做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主要肇事者杨某被刑事拘留。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几名肇事者将可能面临更重的处罚。

  城管队员被贴上“暴力”的标签

  只因不满对方言语挑衅,城管队员带着手下大打出手,南京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的城管队员的行径着实让人心寒。事件发生后,许多网友和南京市民纷纷指责城管队员执法粗暴,表示不但要让打人者负法律责任,更要将其驱逐出执法队伍。

  事实上,近来关于城管队员打人的消息不绝于耳:湖北天门城管队员打死拍摄其执法过程的市民;兰州城管队员将一名商贩打成骨折;深圳城管队员将一名女摊贩打得下体出血……在人们的眼里,城管队员已经被贴上了“暴力”的标签。

  谈起城管队员的形象,多年从事城管工作的张东毛非常困惑。他表示,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队员难免要与被执法对象发生肢体接触。因此,南京市市容局一直教育执法人员“一定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城管的形象”,并将“不准打人”作为铁的工作纪律。城管队员一旦触了这条“高压线”,将被开除。

  张东毛说,然而,在实践中,部分城管执法者自身修养不高,尤其是一些城管协管员,由于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其在执法过程中很容易与被执法对象发生肢体冲突,这就使得整个城管队伍给社会的印象非常差。

  张东毛表示,城管队伍给人的印象不好,还与城管特殊的工作性质有关。就拿取缔一个“夜排档”来说,被取缔方可能因此失业,一些市民的生活也可能因此不便;如果不取缔,一些深受油烟之苦的市民有意见,而上级部门对城管的工作也不满意。“做与不做都要得罪一些人,这让城管队伍的形象很难好起来。”他说。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朱力表示,近年来,城管队伍已经被社会“标签”化了,一提起城管,人们立刻想到的便是“暴力”两个字。“4·23”城管队员打人事件发生后,社会舆论之所以出现一边倒,也正是因为城管队员被贴上了“暴力”的标签。这是“合乎常情”的,因为作为执法者,知法犯法是不应该的。

  城市管理者应远离“暴力”

  在栖霞区相关部门日前做出初步处罚结果的同时,南京市市容局也紧急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教育工作的通知》,提出了4条禁令,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严禁暴力执法”。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朱力表示,南京城管队员打人事件留给人们最重要的思考是“如何才能真正让城市管理者远离‘暴力’”?

  南京市市容管理局局长张东毛表示:“我们必须要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教训,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查自纠,从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入手,进行教育工作。只有执法者的素质得到极大提高,暴力执法事件才有可能少发生乃至不发生。”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城管队员则表示,社会上一般看到都是城管队员“暴力”的一面,可又有多少人了解城管队员的“压力”呢?他说,城管队员的压力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上级部门工作指标的分解、工作绩效的考核;二是那些忙于生计的小商贩们的抵触。这令他们“左右为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创建文明城市和迎接世界城市论坛的召开,南京市政府与各区县签订了相关责任书,规定各地市容一旦达不到要求,年底将面临50万元-100万元的罚款,这大大地增加了基层城管队员的工作压力。

  对此,有关社会学专家表示,城市管理应该量力而行,不能因为一味地追求所谓的“城市美观”,而忽视了经济发展的实际和普通百姓的需求。

  张东毛说,当然,城市管理者远离“暴力”不仅要包括“暴力执法”,也该包括“暴力抗法”。南京市近3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在500多起发生肢体冲突的城管执法事件中,90%以上的起因是被执法者暴力抗法,这对城管队员造成了极大伤害。“希望全社会对待城管队员能够多一点宽容与配合!”他说。

责编: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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