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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扒大王”非法使用警械捉贼被请进派出所(图)

 

CCTV.com  2008年03月13日 15:17  来源:海南日报  

  

  “反扒大王”苑国栋(左)竭力向警方说明他的警械来源的合法性。文刚 摄

  因警方认为其做法不合法

  今天(12日)下午,一自称是“反扒大王”、前来海口抓小偷的男子,因携带管制器械、限制他人自由被警方处以治安警告。

  苑国栋,自称是全国“反扒大王”,3月10日神秘现身海口,并向各媒体通报他雄心勃勃的计划:他在海口一天,海口就一天无贼。3月11日,苑国栋放出豪言,一定要在海口抓住20个小偷。

  今天(12日)上午10时许,一陈姓小伙儿在海口海府路派出所报案称,他受到他人殴打并限制人身自由。陈某称,上午9时许,他从儋州那大来到海口大英市场,正准备与人谈生意时,突然有人从后面冲上来,朝他脸上喷东西,他当时就睁不开眼了。紧接着,这人又一脚将他踢倒在地,拿出手铐反铐住他,还用警棍戳他,称他是小偷,要把他送到派出所去。就这样,他不明不白地被人送到这里。

  非法使用警具,还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此种情况立刻引起了警方的重视。根据这些天报道的线索,警方立刻与苑国栋联系,但直到中午1时许,才将苑国栋请到派出所。

  据苑国栋描述,当天上午,他在大英市场寻找小偷时,发现陈某很可疑,于是一路尾随。陈某不但偷东西,还转移赃物,他身上的4000多元钱和2个手机就是明证。警方询问道:“有受害者吗?”苑国栋摇头。“有目击证人吗?”苑国栋仍摇头。“你知道,公民有扭送犯罪嫌疑人给司法机关的义务,但必须是抓到现形后及时扭送吗?”苑一脸茫然。

  国栋对警方称,自己的手铐是廊坊警方支持自己反扒的,警棍是在福建别人送的。警方经过比对,发现根本不是警用器械,都是私制的,当场宣布予以没收。

  行侠仗义也要依法

  (12日)下午5时许,苑国栋因非法持有警械被处以警告,并没收了其持有的手铐和“警棍”。而他逮住的那个所谓的小偷,也因证据不足,被当场释放。

  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陈鲁南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海口率先在全国成立反扒志愿者大队,就是为了借用民间力量,并规范他们的行为。在海口,参与反扒活动有严格规定,即三五人一组,并在民警的带领下行动,抓现形后必须立即扭送当地派出所,并有证人、赃物。像苑国栋这样鲁莽行事,既容易伤着自己,也容易侵犯他人的权利。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认为,在老苑的身上,潜在的危险就是这种不讲法的快意恩仇意识。像他这样的行为,除了抓还施以打,以为这就是除暴安良。那么在法治社会里,谁有权鉴别小偷,谁有权抓小偷,必须有严格的界限,否则你我都有可能被当作小偷,随时被人莫名其妙暴打。这种继承侠客衣钵的意识和行为,与现代文明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因为现代法治社会,行侠仗义也要依法。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晖认为,苑国栋的行为,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讲,应该说是法律允许和支持的。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要注意遵守法律。他应该对正在进行的或者是刚刚进行完的盗窃行为人进行扭送,而不能直接对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甚至实施人身伤害。 (文刚 符庆莲)

责编:居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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