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3名新闻从业人员勒索“封口费”被公诉

 

CCTV.com  2008年03月01日 12:06  来源:成都晚报  

    成都晚报讯  新闻工作者应该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事实,而周贵清、刘鸿飚、何广友3人,在没有记者证的情况下利用工作之便打起了歪主意。他们以采访为名,四处寻找一些单位的“软肋”,以曝光威胁对方,索要封口费。落网后,3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被双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双流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曝光威胁 歪记者勒索“封口费”

    检方查明,周贵清、刘鸿飚、何广友3人均是新闻从业人员,周贵清、刘鸿飚在《百姓》杂志社工作,何广友则是《中国经济导报》驻四川办事处主任。去年7月24日下午2时许,周贵清等3人来到双流县某镇,自称是记者,要对该镇一工业区存在违法用地等情况进行曝光。迫于威胁,该工业区所属公司负责人给了3人2.3万元红包。

    当晚,周贵清、刘鸿飚、何广友被警方挡获。经查,周贵清等人此前还分别或共同利用相同手段“吃”过3次钱。

    去年6月底,周贵清、何广友伙同虞明(在逃)来到新津县某镇,以记者身份对当地拆迁等问题进行简单了解后,来到该镇政府要求采访。由于没能从镇政府敲诈到财物,次日,周贵清写了《农民失去的不只是土地》一文传真到该镇政府。凭这篇文章,周贵清等人最终得到8000元的“封口费”。

    检方查明,2006年11月份,周贵清、刘鸿飚、何广友曾到双流县某镇勒索了3600元。去年,周贵清、何广友和虞明多次到宜宾市珙县某村,称自己能够通过报道帮该村解决水库渗水问题,3人最终“吃”钱1.1万余元。

 

1/2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请您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