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2月29日,新华网邀请到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三位嘉宾就《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相关话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嘉宾郭军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增加一些违法企业的违法成本是《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个亮点。
【主持人】有媒体和企业还认为《劳动合同法》会大幅提高企业人工成本,几位嘉宾对这个观点怎么看呢?还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企业惧于用工成本的提高会减少用工需求,这对就业又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请几位嘉宾谈谈对这些观点的看法吧。

图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 新华网 王翰林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 邱小平】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增加企业成本确实是现在一种有代表性的声音,对这个问题我认为要做分析。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否会增加成本不能简单进行判断,而是要分析成本是因为法律制度设计而新增加的,还是本来按照《劳动法》就应该支付的。是在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一定会增加的还是可能会增加的,要区分情况来进行分析。
我认为《劳动合同法》制度设计本身对企业增加的成本是有限的,而且有的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因为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法》的制度设计只增加了两方面的企业用工成本:一是在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支付方面,这次《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单方面终止员工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这也仅仅是指因企业原因终止劳动合同才要支付补偿,而且不是必然发生的,如果劳动关系保持一个长期的稳定,这个补偿金是不需要支付的。
二是对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提高了试用期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下限。对于过去使用试用期员工比较多,试用期比较长工资又很低的用工单位确实会因实施新的法律对他的成本有所影响,但应该说这个影响也是很小的。
这是从制度设计角度来看,对用人单位用工成本的影响很小。
社会上有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员工的社会保险等方面支出会更多。我认为这不是由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才增加的成本,对于过去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强化了这方面的法律义务,加重了违法责任,所以对这类用人单位来说,确实成本是要增加的,但是这个增加是法律规定的,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