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近日出台意见,决定从3月1日起执行死刑实施注射方式
枪管换成针管,注射死刑更人道
押疑犯刑车
押疑犯
记者昨日从成都中院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成都执行死刑将实施注射方式。据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高院《关于采用注射执行死刑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成都中院近日出台意见,决定从3月1日起执行死刑实施注射方式。
已试行10年现正式推出
据了解,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我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据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999年起,成都中院在全省率先试行注射执行死刑工作,经过10年的探索,从人员配置、技术能力、设施条件方面已经完善,目前已经具备了注射执行死刑的条件,所以将全面推出此举措。
成都中院对有关死刑注射药物的管理、刑场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死刑注射药物的管理按照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由相关部门建立死刑犯注射药物的申请、审批、领取、保管、使用制度,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为适应新的死刑执行制度,成都中院将在近期开展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以确保死刑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
注射死刑是法治进步的体现
成都中院此项举措一出,立即在成都律师界引起强烈反响。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魏东称,注射死刑是法治进步的体现。对于死刑犯来说,注射死亡能够减少其身体上的痛苦,对于其家属来说,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据魏东介绍,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
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建中是名长期代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他认为这是法治进步的体现,符合人性化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死刑犯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