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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全面普查污染源 云南展开入户查源

 

CCTV.com  2008年02月27日 18: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昆明二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石雨)  从今日起,云南开始入户现场核查全省污染源。昨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阶段工作会在此间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普查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月二十六日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环保污染源普查负责人云集昆明。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周健在会上指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今年进入全面普查阶段,也是污染源普查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个阶段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全面开展污染源入户调查,抓好全面发放普查表,指导普查对象准确填报;完成普查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完成数据录入、上报工作,并做好审核把关;建立污染源档案,为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据介绍,二月至四月是污染源普查的数据采集期,今年上半年是全面普查的重点时期。从今天开始,云南开始入户现场核查全省污染源,查阅普查对象的原材料消耗记录、原辅材料的凭证、生产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有关的原始资料。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云南从去年四月成立全省污染普查领导小组。污染源普查的对象为云南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据初步登记调查,云南工业污染源中,重金属排放企业约一百四十家,危险废物排放七十五家,放射性污染源物质排放一千九百九十八家。此外,作为云南污染源调查的特别增加方案,滇池流域污染普查成重点,调查内容包括工业、农业、生活、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四个方面。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二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了对国控重点源的监测任务,基本完成了单位入户清查工作。云南省在今次入户调查中,为保证普查数据准确,此次污染源调查不作为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和征收排污费的依据,不作为是否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的计划依据。

责编: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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