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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路拾钱物不愿物归原主 村民张榜为失主追讨

 

CCTV.com  2008年02月25日 08:29  来源:新华网  

    “有谁在杨泗桥丢失一个男士黑色公文包,内有现金和身份证、驾驶证等。失物已被我同村的临川区罗湖镇中华村饶某拾得。失主请速与我联系。”今年春节期间,江西省抚州市内突然张贴出上百张“启事”,张榜者是拾到钱物者的同村村民。

    抚州市临川区罗湖镇中华村村民黄学辉告诉记者,1月30日上午,他岳母雷某从罗湖镇坐客车去市区,路经杨泗桥,车上同村妇女饶某先下车时,一辆驶过的黑色小轿车上掉下一个黑色公文包。黄学辉说,包括他岳母在内的目击者都看到,饶某拾得的黑包内露出厚厚的一叠百元大钞和失主的身份证、驾驶证等各种证件。

    “仅包里露出来的钱就至少有1万元,丢了这么多钱和那么重要的证件,换成是我,不知道会急成什么样了。”黄学辉说,他岳母事后本想找饶某“分红”,但被他制止了,他认为必须尽快物归原主。

    然而,饶某并不同意黄学辉的想法。无奈之下,黄学辉想出了一个办法——张榜“追讨”,一方面让失主自己上门来讨回失物,另一方面也可以“举报”这种行为。于是,黄学辉自己花钱复印了上百张“启事”,在许多热闹场所张贴出来。

    “虽然到现在为止,失主也没给我来电话,但我尽力了,也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黄学辉告诉记者,他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决定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寻找失主。

    接到报案后,临川区孝桥派出所进行了调查。“关于拾得金钱的数目仍然存在争议。”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目前饶某承认捡到了钱物,但声称捡到的钱并不多。

    办案民警认为,失主应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或以“不正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还其丢失的钱物。

    黄学辉的举动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抚州市民王宏说,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黄学辉的做法既对不道德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又弘扬了美德。

责编: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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