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闻):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银行ATM机恶意取款案”22号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仍然以盗窃罪对被告人许霆提起公诉。到下午一点零五分,法庭审理工作基本结束,合议庭将在合议之后择日宣判。
在上午的庭审中,在法庭上控辩双方的焦点有两处:一是许霆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认为许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且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已经构成盗窃罪。但辩护人认为,许霆的行为更符合民法上的不当得利的特征,应该按照民事纠纷来处理。另外一个焦点是,双方对银行出具的证据的真实性存在争议,辩护人认为,既然系统已经出错那么ATM机系统的所显示的清单应该不具有真实性,所以对银行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公诉机关认为,银行机器出错并不构成违反规则,意思是银行这种错没有违反法律,而银行出具的证明数额与证人证言相符。
许霆在法庭上也为自己辩护,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但是不承认是故意的,而且没有破坏银行设备,他还表示父母将兑现诺言,把钱还给银行。
2006年4月21日,从山西到广州市打工的许霆利用银行ATM机系统错误先后一百多次取款共17.5万元,一年后在陕西落网。2007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无期徒刑,判决公开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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