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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新政解除第二套房申请公积金限制

 

CCTV.com  2008年02月20日 17:05  来源:扬子晚报  

    本周一开始,南京市公积金贷款的门槛降低了,夫妻双方最多可以贷到40万元。市民林女士昨日打进本报热线询问,她家里只有她丈夫办理了南京市的公积金,林女士本人并没有办理,她认为个人20万元的上限不太合理。她想询问是否还有提升的可能,而且对于购买二套房以上的房产是否有影响?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人士。

    20万贷款额上限近期不变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从2007年的公积金收支情况来看,总共归集公积金54亿元,房贷45.8亿元,在资金上能够保障放贷的需求,近期不会轻易变动。至于一些市民关心的上限是否会调整的问题,该人士表示20万元的标准是根据房地产市场的综合状况测算出来的,与过去15万元的老标准相比,已经上涨了三成多,而且对于今年公积金收支的情况尚且无法预期,因此目前制定的20万元上限是比较合理的。

    二手房也适用公积金

    至于购买二手房能否像新房一样申请公积金新政的问题,该人士回答说,对于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是同步执行的,与新房并没有多大区别。值得一提的是,个别年代很久、设施比较陈旧的二手房,在贷款时可能不一定很顺畅,买房人需要注意。此外,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在还公积金贷款,另一方想再次进行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行呢?记者了解到,与商业贷款一样,公积金贷款也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只要有一方未还清,都不能算首套。因此,要想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将第一套还清,方可申请。

    “N+1”套住房都可使用公积金

    记者注意到,公积金新政中解除了对购买第二套房时申请公积金的限制,那么,购买第二套以上的房产,是否都可以使用公积金呢?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表示,既然对二套房已经解了禁,在此以上的“N+1”套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管理中心将通过事前调查与筛选,排除掉可能进行投资的人群,今后还将继续严格把关,为更多的普通买房人提供便利。(马祚波)

责编: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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