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任思强)新闻出版总署昨日发出《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对“恐怖音像制品”下达了封杀令。
2008年音像年度全国出版选题计划中含有“恐怖灵异类”内容的音像制品,都要全部停止制作。
所谓“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指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效果为目的的音像制品。新闻出版总署表示,近期市场上“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出现回潮的趋势,下发查处通知,是为了控制和清除此类音像制品的不良社会影响,防止含有恐怖、暴力、残酷等内容的出版物通过正规出版途径进入市场。
根据通知要求,新闻出版总署将对全国音像出版单位2006年和2007年已经出版的音像制品进行一次清查,凡是含有禁载内容的,一律下架、封存、回收,若音像出版单位违规出版“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总署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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