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治安管理局2月3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受灾地区公安机关治安系统在全力抗灾救灾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大巡逻防控工作力度,努力维护灾区治安秩序。
通知要求灾区公安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沿线以及其他重要交通线路、加油站及周边的治安巡逻工作,切实提高街面的见警率,及时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加强对交通枢纽的旅客疏导和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加大对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地区的警力投入,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严防携带危险品上车、上船、上机,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寻衅滋事、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趁灾作案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严厉打击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盗窃、抢劫、破坏救灾物资,哄抢公私财物,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备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严惩趁灾危害公共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分子。
通知还要求灾区公安治安部门要协助电力、供水、通信等部门做好抢修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抢修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认真做好水、电、油、气以及金融、通信、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针对停电地区采用蜡烛照明和木炭取暖的情况,重点指导群众做好防火灾、防煤气中毒、防房屋倒塌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工作,及时接受群众的报警和求助,随时做好应对紧急情况、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此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已要求全国治安部门要以“防爆炸、防火灾、防拥挤踩踏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要切实加强对焰火晚会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焰火晚会的审批。要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情况,组织相应的警力,协助维持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随时准备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要提前摸清本地区举办的商场促销的情况,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治安灾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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