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涉及的被告人数过多,仅判决书法官就宣读了50分钟。在这段时间里,多名被告人明显不耐烦了。
青岛早报2月3日报道 15名青少年交叉结伙抢劫,昨天,青岛李沧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为了让这些少年犯尽快回头,李沧区法院不仅多方面考虑从轻判处的情节,还把所有未成年人的家长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也请到了法庭,进行现场感化教育。然而,当孩子的父母们难过的流下眼泪时,几个孩子的脸上非但没有悔过的表情,反而跷起了二郎腿互相调侃着彼此的判决结果。
案情介绍
交叉作案 多次抢劫
此案15名被告人中大多数在犯案时不满18岁。昨天,主犯辛某告诉记者,他和其他人大都是在网吧上网认识的,由于聊天玩游戏时特别“投缘”,也就逐渐熟悉起来,关系也越来越好,甚至吃、住都在一起。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抢劫成了他们惟一的进钱方式。
2006年10月到2007年3月间,辛某等人先后在东李村“银河e站”网吧、崂山区中韩“中鲁时空”网吧等处,以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手机、现金等财物,共计4.5万余元。每次作案时,他们有的负责望风,有的负责抢劫,甚至专门租车以备逃跑使用,抢劫过程中,受害人稍有不从,便朝对方大打出手。